榮昌在春秋時期是巴國的轄地。
秦朝推行郡縣制度以后,榮昌地屬巴郡。
漢初,改隸新置的犍為郡,為江陽、資中及巴郡墊江三縣屬地。
當時的犍為郡轄地遼闊,包括今貴州北部大片地區,郡治也在今貴州的遵義。
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分全國為十三州郡,榮昌改隸益州犍為郡的江陽縣地,治所在今瀘州市。
東漢時,榮昌部分地區也是漢安縣的屬地,所在今內江市。
在三國蜀漢東西晉南北朝時期,榮昌均先后成為蜀漢、齊、梁、西魏、北周的統治區域,仍為江陽、漢安兩縣屬地,隋朝統一全國以后到唐朝初年,榮昌大部分地區都是江陽、漢安的屬地,沒有單獨設縣。
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左拾遺李鼎祚向朝廷提出奏請,“以山川闊遠,請割瀘、普、渝、合、資、榮等六州界置昌州”。
到乾元二年(759)1月,唐肅宗李亨接受李鼎祚奏請,正式批準從瀘州、普州、渝州、合州、資州、榮州劃出部分地“分置昌州”,同時分置昌元、靜南、大足三縣,屬劍南東川道。
當時州治設在昌元,因是昌州首縣,故名昌元縣。
州縣同治,治所在昌元里,即今榮昌縣榮隆鎮昌村州獅子壩。
昌州、昌元縣的建置,是今榮昌地區建縣的開始,到今已1250多年的歷史,曾兩度廢置,兩改縣名,四遷治所。
建縣不久,瀘、戎州等地“蠻反”,縣境發生兵亂,州、縣同治的治所(在今盤龍鎮的獅子壩)被張潮、楊子琳焚毀。
唐大歷四年(769),因避兵亂,州、縣治所遷至瀨川鎮(今河包鎮),設置行州。
唐大歷六年(771),兵亂不斷,州、縣均無法成治,遂廢置縣地,昌元縣歸還故屬資州內江縣和瀘州瀘川縣治理。
到大歷十年(775),方由西川節度使崔寧奏準復置昌州,“以鎮僚夷”,屬劍南東川道。
同時恢復昌元、靜南、大足3縣建置,州治已由昌元遷往靜南。
五代十國時期,分別為前蜀、后唐和后蜀的轄地。
宋代,仍設置昌州和昌元縣,先后隸屬西川路、川陜路、梓州路(潼川府路)。
宋咸平四年(1001)縣治所遷至羅市鎮,即今榮昌縣峰高街道境內。
天僖三年(1019),昌元縣移至寶蓋鎮,即今榮昌縣昌元街道境內。
宋神宗元豐時期,縣下劃為5鄉14鎮,14鎮即賴川、灘子、硙子、清灘、安仁、羅市、小井、安民、龍會、鴨子池、迎灘水、硙灘、寶蓋、歸仁。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昌元初為四川南道宣慰司重慶路轄地。
至元二十年省昌州、昌元入大足縣,昌州、昌元是年廢置。
州治又遷往大足。
縣地屬重慶路合州銅梁縣。
元順帝至元四年(1338),縣地又曾短時肅屬紹熙府軍民宣撫司(治今榮縣)。
元末明玉珍大夏天統元年(1362)置為昌寧縣,屬上川南道,仍為合州轄地,治所在原昌元縣舊址,即今榮昌縣盤龍鎮昌州村獅子壩。
明洪武六年(1373)12月在原昌元縣絕大部分地區改置榮昌縣,因縣地界于古昌州和榮州之間而命名,并寓有繁榮昌盛的含義,屬重慶府,治所在今昌元鎮。
洪武七年,省撤昌寧縣,并入榮昌縣。
縣下實行鄉里制,初期,編戶才2里,以后陸續增至12里。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設4鎮27里。
清仍置榮昌縣,屬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慶府。
民國2年(1913)屬川東道(后改東川道)。
民國22年(1933),縣城始設為昌元鎮。
民國24年屬第三行政督察區。
1949年12月榮昌解放,成立榮昌縣人民政府,屬璧山區行政專員公署轄縣,分7區33鄉鎮。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劃四川為川東、川南、川西、川北4個行署區,下設專區和縣,榮昌縣屬西南區川東行署璧山專區。
1951年川東行署璧山專區改為江津專區,又屬江津專區。
1952年9月,恢復四川省建制,隸屬四川省江津專區。
1956年4月,設4區3鎮42鄉。
1958年8月,全縣人民公社化,除城關鎮建立人民委員會外,建立24人民公社。
1968年9月,改江津專區為江津地區,又屬江津地區。
1976年,設7區1區級鎮,48公社2社級鎮。
1981年7月,江津地區改名永川地區,又屬永川地區。
1983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永川地區撤銷,榮昌入重慶市,為重慶市轄縣。
1984年1月,農村體制改革,實行政企分家,改人民公社為鄉。
1985年,共設置7區2區級鎮,47鄉2鄉級鎮。
1993年12月重慶市““撤區并鄉建鎮””,設置20鎮10鄉。
1997年6月重慶市直轄,為市轄縣。
2001年全縣撤鄉并鎮建制調整,設20鎮。
2007年9月,撤銷昌元鎮,分設昌元、昌州2街道;撤銷廣順鎮設廣順街道。
2008年1月,撤銷峰高、雙河、安富3鎮建制,設立峰高、雙河、安富3街道,全縣設15鎮6街道。
2015年4月28日,國務院正式批復榮昌“撤縣設區”;2015年5月14日,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撤銷榮昌縣,設立重慶市榮昌區;2015年6月18日,重慶市榮昌區正式掛牌,下轄昌元、昌州、廣順、安富、峰高、雙河6街道和直升、萬靈、清江、仁義、河包、古昌、吳家、觀勝、銅鼓、清流、盤龍、遠覺、清升、榮隆、龍集15鎮,下設75社區92村,1256年的置縣歷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