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間,屬慕德里司番禺縣轄。
民國二十年(1931年),番禺撤司設區,石馬隸屬第六區均和聯鄉管轄。
1949年,屬禺北辦事處管理。
1950年,屬番禺六區管轄。
1952年12月番禺禺北進行調整,原番禺第六區改為第八區,以村建立小鄉,石馬劃入石馬鄉管轄。
1958年1月,劃歸廣州市郊區管轄,石馬鄉改稱石馬大隊,屬三元里人民公社。
1961年屬嘉禾人民公社。
1962年11月,重新劃歸三元里公社。
1984年2月公社撤銷,改名清湖鄉政府。
1987年撤清湖鄉政府設立清湖村民委員。
2002年7月由村改居,撤清湖村委會,設立清湖北居委會和清湖南居委會,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