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至德二年(757),改寶安縣為東莞縣,縣治遷至到涌(今莞城),東莞始建縣城。
宋代始建磚城。
明洪武十七年(1384),南海衛指揮常懿改筑紅石大城,城墻長4330米,連接道家山、缽孟山,始稱東莞城。
清代轄地擴大到城外""十二坊""(今博廈、西隅、北隅居委)。
民國時期,縣城逐步向西南方向發展,分城內(一區)和城外(二區)二部分,統稱縣城鎮。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49年11月設立莞城市,屬東莞縣。
1950年8月撤銷莞城市,改為縣轄鎮,稱莞城鎮。
1958年11月,成立莞城公社。
1965年改稱莞城鎮。
1987年撤莞城鎮,分設城內區、城外區、篁村區街道。
1988年7月7日東莞升格為地級市,設立城區人民政府籌備組。
2002年撤銷東莞市城內區、城外區街道,設立莞城街道,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