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末(約420年前后),市境設龍鄉、夫阮二縣。
龍鄉縣治在今羅定市太平鎮,夫阮縣治不詳。
南朝宋永初年間(420至422),市境設晉康郡(郡治在太平鎮),郡轄12縣,其中龍鄉、夫阮2縣在境內。
南朝宋元嘉二十年(1443)前后,龍鄉并入端溪縣,晉康郡治遷元溪縣(今德慶縣)。
南朝齊建元三年(481),復設龍鄉縣。
南朝齊永明初年(483至484),分龍鄉縣設龍鄉、永熙、羅平3縣,設廣熙郡(郡治在太平鎮),郡轄8縣,其中龍鄉、永熙、羅平3縣在今羅定境內。
夫阮縣仍屬晉康郡。
南朝梁陳年間(502至589),廣熙郡治遷安遂縣(今郁南境內)。
撤銷羅平、夫阮縣,新設開陽、安南縣、平原郡、開陽郡、瀧州。
此時,市境設1州(瀧州)、2郡(平原、開陽)、4縣(龍鄉、開陽、永熙、安南)。
瀧州平原郡僅轄龍鄉1縣,州、郡、縣治同在一城(今太平鎮)。
瀧州開陽郡僅轄開陽縣,郡、縣治同一城(今船步鎮)。
永熙、安南縣屬建州廣熙郡(州、郡治在今郁南縣)。
永熙縣治在今素龍鎮。
安南縣治在今羅定市西部。
隋開皇九年(589),撤銷平原郡、開陽郡,瀧州直轄平原、開陽縣,建州直轄永熙、安南縣。
開皇十八年(598),平原縣改稱瀧水縣。
隋大業三年(607),合并瀧州、建州設永熙郡(郡治在今羅定市太平鎮)。
安南縣并入永熙縣,開陽縣并入瀧水縣。
永熙郡轄6縣,其中瀧水,永熙在今羅定境內。
唐武德四年(621),撤銷永熙郡,復設瀧州(州治在今太平鎮)和開陽縣。
瀧州轄瀧水、開陽兩縣。
武德五年(622),改永熙縣為永寧縣,復設安南縣,兩縣屬南建州(州治在今郁南縣)。
唐貞觀十八年(644),永寧縣,安南縣改屬瀧州。
唐天寶元年(742),瀧州改稱開陽郡,治所及轄縣不變。
永寧縣改稱建水縣。
唐至德二年(757),安南縣改稱鎮南縣。
唐乾元年(758),改開陽郡復為瀧州,治所不變。
州轄瀧水、開陽、建水、鎮南4縣,均在今羅定境內。
此后直至北宋五年(972)長達214年不變。
北宋開寶六年(973),撤銷瀧州,開陽、建水、鎮南3縣并入瀧水縣。
此后直至明萬歷四年(1576)長達603年,今羅定市境內只設瀧水縣。
瀧水縣城先在太平鎮,元代遷今船步鎮,元大德八年(1304)遷羅城街道。
明萬歷五年(1577),升瀧水縣為羅定直隸州,州治在今羅定市羅城街道。
州轄本州及東安縣(今云城區、云安區)、西寧縣(今郁南縣)。
1912年,羅定直隸州降為羅定縣。
1958年11月,羅定、郁南2縣合并,稱羅南縣,縣城設在今羅城街道。
1959年1月,羅南縣改稱羅定縣。
1961年10月,羅定、郁南2縣重新獨立設置。
1993年4月,撤銷羅定縣,改設羅定市(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