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屬二區和平鄉,1955年11月隸新興二區和中鄉管轄;1955年8月至1958年1月隸新興稔村區和中鄉管轄;1958年2月至1958年10月隸高村鄉人民委員會所轄,改稱蘆村高級合作社;1958年11月至1983年10月隸稔村公社蘆村大隊轄蘆村、平崗、紅江、斗角、坩蕨、瓦窯村;1983奶10月至1983年11月隸稔村公社管委會蘆村大隊,轄區不變;1983年11月至1987年4月隸稔村區公所蘆村鄉,轄區不變;1986年11月隸稔村鎮人民政府蘆村管理區,轄區不變;1999年屬稔村鎮稱蘆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