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鎮始建于北宋年間(960年—1127年)。
清末,屬陽江縣長樂鄉喬馬都喬馬一圖、平樂鄉北慣都北慣一、二圖。
民國初期,屬第三區。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屬第二區。
1953年5月,改為第五區。
1957年2月,撤區并鄉,稱合山鄉。
1958年11月,與北慣鄉合并成立幸福公社;同年12月,改稱合山公社。
1959年10月,分出北慣公社。
1961年5月,改為合山區,轄合山、那龍、田畔、北慣、那石公社。
1963年,撤區分為合山、北慣公社。
1979年3月,分出田畔公社。
1983年11月,改公社為合山區。
1987年2月,改區為合山鎮。
1988年1月至1991年6月,合山鎮屬陽江市陽東區管轄,1991年7月,屬陽東縣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