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靈川縣劃分為4鄉,轄區屬甘泉鄉。
清朝年間,廢鄉設都,全縣劃分為7個都,轄區屬七都;清宣統二年(1910年),廢都設區,全縣劃分為7個區,轄區屬七區,治所公平圩。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全縣調整為東北區、西北區、南區3個行政區,轄區屬西北區;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撤區設鄉,全縣設25鄉,轄區設3鄉:公平鄉,治所公平圩;黃潭鄉,治所松柏村;巖山鄉,治所毛南村;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靈川縣縮編機構,全縣25鄉縮編為14鄉,轄區3鄉合并,稱公平鄉,治所公平圩。
1949年11月22日,靈川縣解放,同年12月成立公平區。
1951年8月,更名為第七區。
1954年6月,靈川縣撤銷并入臨桂縣,轄區改稱臨桂縣公平區(排列第十一區)。
1957年12月,改稱公平鄉。
1958年9月,撤鄉,成立人民公社,轄區為公平人民公社。
1962年3月27日,國務院批復并公布重新恢復靈川縣建制,轄區為靈川縣公平人民公社,是年8月,撤銷公社,恢復區建制,轄區稱公平區。
1966年5月,重新恢復人民公社體制時,公平區撤銷,并入新成立的青獅潭人民公社。
1980年4月,從青獅潭人民公社析出,重新恢復成立公平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廢止人民公社體制,成立公平鄉,機關駐公平圩。
2005年7月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靈川縣部分鄉鎮區域調整,撤銷公平鄉,組建青獅潭鎮;是年9月8日,公平鄉撤銷。
2013年12月,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設立公平鄉。
2014年3月25日,公平鄉舉行揭牌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