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劃分為北一區轄鄉。
1950年1月,改為思旺區轄鄉;同年8月,又改為第四區轄鄉。
1951年4月,調整為第十一區轄。
1953年6月,改為十三個區,仍為第十一區轄。
1955年9月,改為思旺區轄。
1958年11月,改為平南縣公社思旺分社所轄大隊。
1959年9月,改為思旺鎮轄。
1962年10月,又恢復為思旺區轄。
1980年7月,改為思旺公社轄。
1984年9月,改為思旺鎮轄。
1987年1月,從思旺鎮分出成立思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