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設新光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新光大隊。
1984年4月,我國實行政社分設,撤銷新光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設新光村民委員會,簡稱新光村委會。
2007年9月,根據《晴隆縣人民政府關于對中營鎮村級整合實施方案的批復》黔府函﹝2007﹞108號文件,將原新光村、新隆村和原坡腳村整合為新光村,村委會駐地設在新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