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元六年至七年(1264~1270年),置葛彰葛商長官司。
明洪武初年,葛彰葛商長官司隸石阡府。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屬在城里。
民國五年(1916年),屬本莊區。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第四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為樂回鄉。
1950年,屬第三區;同年7月,屬第六區。
1953年,屬本莊區。
1956年,為河壩鄉。
1958年,改河壩公社。
1962年,復為河壩鄉。
1963年,分為河壩、高王、永和3鄉。
1970年,鄉改公社。
1985年,改河壩場鄉。
1992年,改河壩場仡佬族侗族鄉。
2016年1月14日,撤銷河壩場鄉,設置河壩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