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58年建印屯大隊,1985年為印屯行政村。
1943年,石阡實行新縣制,廢除之前的的區級組織,設置鄉鎮保甲。
設立樂回乙級鄉。
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設立三個區18鄉鎮。
隸屬三區。
1950年7月,改置3區為6區1鎮。
隸屬六區。
1953年,設立本莊區河壩鄉。
1958年,河壩鄉改稱河壩公社;印屯村改稱印屯大隊。
1984年,河壩公社更名河壩場鄉;印屯大隊改稱印屯村。
期間隸屬河壩鄉(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隸屬河壩鄉。
1992年“撤并建”,由本莊區的高王鄉、河壩場鄉、永和鄉合并,設置河壩場鄉。
2003年全縣推進“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印屯村并入河壩村。
2010年,恢復印屯村。
1991年至2014年隸屬河壩場鄉。
2016年1月14日撤鄉置鎮,屬河壩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