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實行新縣制,廢除之前的區級組織,設置鄉鎮保甲。
設立花橋乙級鄉。
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設立三個區18鄉鎮。
隸屬二區。
1950年7月,改置3區為6區1鎮。
隸屬二區。
1953年,設立花橋區花橋鄉。
1958年,花橋鄉改稱花橋公社;坪坡村改稱坪坡大隊。
1984年,花橋公社改稱花橋鄉;坪坡大隊改稱坪坡村。
期間隸屬花橋區花橋鄉(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橋區的花橋鄉、北坪鄉合并,設置花橋鎮。
2003年全縣推進“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坪坡村并入冷水壩村。
2010年,經石阡縣人民政府石府復[2010]69號批準,全鎮再次對行政村進行調整,恢復坪坡村。
1991年至今隸屬花橋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