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屬貴州等處蠻夷長官司,明代屬新貴縣北上里。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屬貴筑縣北上里。
民國4年劃入修文縣,屬南區八保。
民國21年,區以下廢保建制,置鄉(鎮),屬第四區(原南區)桃源鄉。
民國24年,廢鄉(鎮),置聯保鄉,屬沿河聯保。
民國31年,推行新縣制,撤銷區和聯保,復置鄉(鎮),屬沿河鄉。
民國36年沿河鄉改為桃源鄉。
1949年解放后,屬修文縣扎佐區桃源鄉。
1952年,屬桃源鄉。
1953年,屬雙木鄉。
1954年,屬修文縣第二區(扎佐)桃源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村境建大木生產隊,屬飛躍人民公社桃源管理區。
1959年,屬扎佐人民公社桃源管理區。
1961年,原管理區改為人民公社,生產隊改為生產大隊,生產小隊改為生產隊,隸屬扎佐區。
1984年,政社分設,原公社改為鄉,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生產隊改為村民小組。
1992年撤區并鄉后,并入新建的六屯鄉。
2013年依據修府函〔2013〕228號批復文件,將原大木村、小木村、全心村合并為大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