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至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南圣鎮轄區由南圣、同甲峒兩地組成。
南圣原叫指(志)瑪,屬陵水縣指(志)瑪弓。
同甲峒(包括毛祥),屬定安縣管轄。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月,兩地劃歸保亭縣,設置志瑪鄉;同年5月7日,保亭縣設立3個區、14個鄉,南圣鄉屬第一區管轄。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7月,保亭縣設有南圣等14個鄉鎮。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4月,保亭縣民主政府成立,南圣地區設文化鄉,屬保亭縣第三區管轄。
1950年6月,保亭縣管轄4個區、32個鄉。
南圣鄉屬保亭縣第三區管轄。
同年8月29日,保亭縣進行區劃調整,撤銷區級政權,實行縣直接領導鄉的行政建置,全縣設文化鄉等13個大鄉。
同年12月31日,保亭縣撤銷13個大鄉,恢復區鄉建置,全縣設立5個區、56個鄉,文化鄉分出南圣鄉、同甲鄉,南圣鎮屬第四區管轄。
1951年5月,保亭縣行政區劃進行調整,南圣鄉屬第三區管轄。
1953年6月,分出紅溝鄉。
1955年11月,保亭縣改數字命名為地名命區名稱,保三區改為通什區,南圣鄉、同甲鄉、紅溝鄉屬通什區管轄。
1956年12月24日,南圣鄉、紅溝鄉2個小鄉合并為南圣鄉。
1958年3月3日,南圣鄉、毛岸鄉、同甲鄉3個鄉合并為南圣鄉,駐地南圣村。
1958年9月,南圣鄉與通什鎮、福安干部農場、福安示范場、國營通什茶場合并,成立通什鎮紅旗人民公社。
同年12月,隸屬崖縣管轄。
1959年11月,隸屬保亭縣管轄。
1961年5月,劃出成立南圣人民公社。
1966年9月,劃出南圣公社管轄的毛岸,成立毛岸公社。
1983年,南圣人民公社改為南圣區公所。
1986年,劃歸通什市。
1987年1月,改稱南圣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