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屬唐莊保。
清屬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二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四區。
1958年,時稱東風人民公社張村大隊,后定名為盧店人民公社張村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四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唐莊人民公社張村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唐莊鄉張村村村民委員會。
2016年撤鄉置鎮,為唐莊鎮張村村村民委員會,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