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堯,為荊;虞舜,荊州地;夏禹,荊州地;商,荊州地;周,荊州地;戰國,屬楚;秦,屬南郡,為郢縣。
漢,為江夏郡安陸縣地;三國,屬魏,上石梵;青龍,始置魯山縣;吳嘉禾四年,曹操赤壁敗后,與吳、蜀三分荊州,在荊州東。
晉,江夏郡沌陽縣,郡治沌陽在上昶城,后更置安陸縣。
自上昶移臨嶂山,即今城頭山,仍為郡治。
宋,沌陽縣屬江夏郡;齊,沌陽縣屬江夏郡;梁,沌陽縣屬江夏郡;西魏,曰汊川;后周,屬復州;隋,開皇十七年,置縣漢津,屬復州;大業初,改漢津曰漢陽;唐,武德四年至漢武、元魏俱置漢陽郡;宋改興州為沔州,今略陽縣;天寶元年,改漢陽郡曰沔陽郡;寶歷二年,以漢陽、汊川入鄂州,屬淮南道;五代,屬吳,俱淮南地;周世宗顯德五年以漢陽縣置軍;宋初仍為軍,統縣二漢陽、漢川;太平興國二年,屬漢陽軍。
后周改漢中郡為漢川郡,今漢中府。
熙寧四年,廢漢陽軍為漢陽縣,省漢川為鎮,并其地入縣,屬鄂州;元佑元年,復為軍;崇寧七年,徙治臨嶂山;靖康二年,是時漢陽軍屬復州;紹興元年漢陽軍制置使,次鄂州。
元,仍為軍,統縣如宋;至元十四(1284)年,升為散府。
其年行中書省遷于湖南,以鄂州設湖北道宣慰司,府隸之。
十八年五月,行中書省遷治鄂州,宣慰司徙治漢陽。
十九年八月,罷宣慰司,以府隸行中書省;1359年,偽將陳友諒僭國號曰漢,遂有漢陽,戍于西隅;明初,仍為府,統縣如元;嘉靖二十三年,改縣丞;清,康熙三年(1664),湖北、湖南兩省分治,漢陽府隸屬湖北布政使司,仍轄漢陽、漢川兩縣;雍正七年(1729),屬湖北布政司漢陽府領縣四,將黃州府之黃陂縣、德安府孝感縣來屬;乾隆元年,(1735)屬湖北布政司漢陽府領縣四,領漢陽縣、漢川縣、黃陂縣、孝感縣四縣;乾隆二十八年(1763),又將安陸府沔陽州列入漢陽府管轄,從此漢陽縣成為附郭首縣;光緒二十五年(1899),湖廣總督張之洞奏準陽夏分治,將縣屬漢口鎮及周圍數鄉分出,另立夏口廳,同屬漢陽府。
漢陽縣疆域被一分為二。
民國元年(1912),改夏口廳為夏口縣,廢漢陽府,漢陽縣屬湖北省江漢道。
民國十五年(1926)秋,北伐軍攻克武漢,漢陽縣城區并入新設的漢口特別市。
次年1月,置京兆區,轄夏口、武昌、漢陽城區。
國民政府遷至武漢,8月廢京兆區。
民國十九年(1930),改設漢口特別市,漢陽城區劃歸該市,所屬鄉、區仍隸屬漢陽縣。
民國二十一年(1932),屬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蒲圻專員公署。
民國二十三年(1934)以后,改屬第一和第三督察區。
民國三十四年(1945)8月,抗戰勝利。
民國三十五年(1946)漢陽城區劃歸漢陽縣,仍屬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區。
1947年縣轄4個鎮、19個鄉。
1949年5月17日,漢陽縣解放,漢陽城區領與大別、琴臺、鸚鵡3鎮和福成鄉劃歸武漢市;姚荻鄉大部地區劃歸嘉魚縣。
1950年8月26日,漢陽縣人民政府從原漢陽城區顯正街遷至蔡甸鎮,全縣設6區1鎮。
1951年改屬孝感專署。
1954年將黃金、官勝、米娘、琴斷、永豐、快活、和平7鄉劃歸武漢市漢陽區。
1955年縣轄7區1鎮。
1956年將新灘、東湖、霍家、宋家、向新劃歸洪湖縣。
1958年將三店、柏泉、巨龍、鴉渡所屬3個農業社劃歸新成立的武漢市東西湖農場;隨后將新溝鎮等襄河(漢江)以北劃歸武漢市東西湖農場。
1960年1月4日,撤銷孝感專區,漢陽縣劃歸武漢市領導。
1961年4月24日國務院批準,恢復孝感專區,漢陽縣劃歸孝感專區。
1961年設9區1鎮,下轄42個人民公社、2個區轄鎮。
1966年將湘口劃出成立武漢市漢南農場。
1976年將東城垸農場所轄紗帽、烏金、南豐、東荊等分場劃出單獨成立武漢市漢南農管局。
1979年9月,以通順河東荊河為界,將陡埠、大咀、鄧南、水洪等管理區(不含曲口管理區)以及黃陵公社和曲口管理區所屬的插花地劃歸武漢市漢南農管局,將武漢市漢南農管局以北的長河分廠、桐湖養殖場劃歸漢陽縣。
1979年12月19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將武昌縣、漢陽縣劃歸武漢市的批復》國發〔1979〕292號,孝感地區的漢陽縣劃歸武漢市領導,為武漢市郊縣,下轄16個人民公社、1個農場(湖北省革委會1975年報告實施,國務院1979年12月19日正式批準)。
1983年轄4個鎮、18個鄉和1個國營農場。
1992年9月12日,《關于湖北省撤銷漢陽縣設立武漢市蔡甸區的批復》民行批〔1992〕101號,撤銷漢陽縣,設立武漢市蔡甸區,轄14個鎮、6個鄉和1個國營農場。
1995年轄4個街道、11個鎮、4個鄉和1個國營農場。
1996年10月沌口街道和沌陽街道移交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托管。
2000年轄9個街道、6個鎮、4個鄉和1個國營桐湖農場。
2006年6月軍山街道移交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托管。
2011年蔡甸區轄11個街道、1個鄉和1個桐湖辦事處(包括托管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