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屬荊門州管轄;清朝時期屬荊門直隸州管轄;民國時期屬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管轄;1949年解放,屬永盛鄉管轄;1951年農村合作化時,成立花園初級合作社,屬鹽池公社管轄;1954年改為花園高級合作社,屬鹽池公社管轄;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設立花園大隊,屬鹽池人民公社管轄;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永盛人民公社管轄;1957年撤區并社,屬鹽池公社管轄;1984年公社改為鄉級政權,同年“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花園大隊更名為花園村村民委員會,屬永盛鄉管轄;1987年11月撤鄉并鎮,屬鹽池鎮管轄;2001年鹽池鎮并入到石橋驛鄉,屬石橋驛鄉管轄;2005年撤銷石橋驛鄉,更名為石橋驛鎮,屬石橋驛鎮管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