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建地方保甲鄉里,設官民相兼的基層組織,查戶籍教化,催祖斌徭役。
清光緒7年(1881年)為加強統治、興辦民團組建軍民相間的基層組織,改傳統的保甲鄉里制為團,聯保甲制,設臺口聯保,由東鄉宜陽灣團管轄。
民國23年,此地隸屬青玉鎮管轄;民國24年12月15日,撤銷區公所,此地由青峰聯保管轄;民國25年6月3日,廢聯保為鄉,此地由青峰鄉管轄;1952年建立新政權,此地隸屬七區臺口鄉管轄;1958年11月11日,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建立農村人民公社的決定,設新堰農業生產大隊,由青峰公社臺口管理區管轄(1961年改稱青峰區臺口人民公社);1975年撤區并社,將玉堤、珠藏、榔口、臺口、雙溝五個公社合并為榔口公社,新堰大隊隸屬榔口公社。
1981年改稱新堰坪大隊。
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化體制,恢復區、鄉基層政權和村民自治組織,成立新堰坪村村民委員會,隸屬青峰區臺口鄉。
1987年撤區建大鄉(鎮),隸屬青峰鎮臺口管理區。
2002年撤銷管理區合村并組,將臺口管理區所轄村合并,設立臺口村村民委員會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