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二十六年(1548)為“直埠湖泊所”駐地,屬沔陽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5)峰口隸屬于沔陽縣咸寧鄉。
清光緒年間(1875-1908)為沔陽縣南鄉。
民國時期(1912-1946)為沔陽縣四區,轄6鄉219保。
1947年12月屬監沔民主政府第六區。
1949年5月,峰口解放,屬沔陽縣十區。
1951年6月,洪湖建縣,峰口屬洪湖縣第五區,轄白廟、朱新場、簡家口、土京口4鄉,同設縣轄峰口鎮。
1958年9月設峰口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改為峰口區。
1975年3月并為公社。
1984年3月,永豐公社撤銷,合并為峰口區。
1985年5月復置永豐區,峰口鎮區合一。
1987年10月,分設峰口鎮、白廟鄉。
1988年改鎮。
2001年2月,白廟鎮并入峰口鎮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