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始屬京山縣;民國屬京山縣第八區;1949年5月屬京山縣第四區;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改名宋河人民公社,轄原三陽、宋河、羅店三個區;1961年改為區社制時,為宋河區,轄龍王、蒼臺、合興、石廟、湯殷、天子、坪壩、晏店8個公社;1975年10月撤區并社時,宋河區分為3個公社:原龍王、蒼臺、合興、石廟4個公社合并為石廟公社,原坪壩、晏店2個公社合并為坪壩公社;原湯殷、天子及原三陽區的團林公社合并為宋河公社;1978年冬,原團林公社仍劃歸三陽公社,石廟和宋河合并,仍定名為宋河公社;1984年3月宋河公社改為宋河區;1987年10月撤區設鎮,為宋河鎮至今。
2018年2月22日,京山撤縣設市,以原京山縣的行政區域為京山市的行政區域,宋河鎮歸京山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