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周時起至今,境域一直屬鄂城縣(今鄂州)管轄。
1946年6月,內湖設四區:梁子、金牛、高橋、毛家鋪,境域屬梁子區。
1951年7月,鄂城縣實行小區制,全縣分為15小區,境域分屬第九區(長嶺),第十區(太和),第十一區(涂鎮)。
1955年撤長嶺區,將大屋、長嶺、牛山、茅圻、下柯、李鐵6個鄉劃歸第十區太和管轄。
1957年11月,鄂城縣劃為14區,境域分屬長嶺指導組,管轄東溝、鲊洲、長嶺、牛山4鄉;1959年4月,增設梁子湖人民公社。
1961年,鄂城縣恢復行政區建置,設太和、梁子、東溝3個區公所,10個人民公社。
1983年8月,撤社建鄉。
梁子湖區(派出區)管理沼山、公友2鄉和太和、涂家垴、梁子3鎮。
1987年8月10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鄂州市設立市轄區的批復》國函〔1987〕139號,設立梁子湖區(市轄區),管轄沼山、公友2鄉和太和、涂家垴、梁子、東溝4鎮,領導79個行政村,區政府駐太和鎮。
2004年12月撤銷公友鄉,并入涂家垴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