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民主建政后,設小蘭鄉,下轄5個行政村,設南院莊民主村公所,負責人稱村長;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設立幸園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幸園生產大隊、幸園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更名為幸園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名幸園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幸園生產大隊更名為南院莊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南院莊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南院莊村民委員會,簡稱南院莊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設小蘭鄉,下轄5個行政村,負責人稱村長;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設立永生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永生生產大隊、永生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更名為永生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名永生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永生生產大隊更名為廟塔莊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廟塔莊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廟塔莊村民委員會,簡稱廟塔莊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2001年,鄉鎮合并,小村并大村,將廟塔莊村并入南院莊村,選舉產生南院莊村民委員會;轄7個村民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