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嘉禾置縣。
后至清朝末年,屬東南上鄉。
民國元年至民國三年(1912年—1914年),政區沿清代舊制,后裁并改為區,屬平田區。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廢區并鄉,屬南平鄉。
1950年,縣治設區,屬第五區尹郭鄉和塘村鎮。
1956年5月,撤區并鄉,分為花溪鄉和塘村鎮。
1958年,撤銷鄉建制,實行政社合一,與高塘、泮頭2鄉合并,成立五星人民公社,同年11月,以塘村圩命名改為塘村人民公社。
1978年,改為花溪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為塘村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