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長沙市市轄區行政區劃調整后,設立的新城區,前身為長沙市郊區。
1949年8月長沙和平解放后,長沙市人民政府于近郊農村設立文藝、金盆、岳麓、會春人民區公所(簡稱外四區)。
1950年3月,經湖南省委批準,成立中國共產黨長沙市郊區委會(簡稱郊區黨委)。
同年3月。
設立長沙市郊區辦事處,管理“外四區”。
1959年1月,郊區并入長沙縣,1962年1月,確立郊區建制。
1968年改郊區辦事處為郊區革命委會。
1970年12月,恢復郊區黨委。
1980年11月26日,長沙市郊區召開第三界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樂郊區人大常委會和郊區人民政府、法院、檢查院等組織機構,撤銷郊區革命委員會,區治設人民中路245號(現人民路中路4號)。
1996年6月19日,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政發[1996]24號”文件根據國務院1996年2月22日批復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長沙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通知》(湘政函[1996]86號)精神,調整長沙市市轄區行政區劃,撤銷郊區,設立雨花區。
1996年7月10日,中共長沙市委、市人民政府為中共雨花區委、區治遷至雨花區中心腹地圭塘。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及區直工作機構遷入新址集中辦公。
2005年底,雨花區轄8個街道、1個鎮、1個鄉:侯家塘街道、左家塘街道、圭塘街道、砂子塘街道、東塘街道、雨花亭街道、高橋街道、井灣子街道、洞井鎮、黎托鄉。
2010年,經湖南省民政廳和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雨花區撤銷洞井鎮、黎托鄉,設立洞井街道、黎托街道。
12月31日,洞井、黎托2個街道辦事處正式掛牌成立。
2012年1月1日,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析置雨花區洞井、黎托街道并啟用井灣子街道的通知》,雨花區將洞井街道析置為洞井、同升兩個街道,將黎托街道析置為黎托、東山兩個街道,同時啟用原與雨花亭街道合署辦公的井灣子街道,將雨花亭街道拆分為雨花亭、井灣子兩個街道。
2015年1月14日,根據省民政廳批復,市人民政府發文,將長沙縣跳馬鎮調入長沙市雨花區。
本次行政區劃調整后,雨花區共轄12個街道1個鎮,總面積達到304.9平方公里。
2016年4月15日,根據《關于雨花區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合并村工作方案》,雨花區由53個建制村合并至29個,減少24個,共8個街道1個鎮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