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春秋戰國時期屬楚國。
秦統一后,屬南野地,隸九江郡。
西漢屬豫章郡。
新莽改豫章郡為九江郡。
東漢建武元年(25)改九江郡復為豫章郡。
三國吳嘉禾五年(236),屬南野縣和南安(亦作安南)縣地,隸南部都尉。
晉太康元年(280),屬南野縣和南康縣地。
隋開皇九年(589),南唐郡改為虔州,隸虔州。
唐,隸屬南康郡。
五代末期,屬南康縣、大庾縣、上猶縣地,隸昭信軍。
宋,隸南安軍。
元、明,隸南安府。
明正德十二年(1517),析上猶縣的崇義、上堡、雁湖3里,南康縣的隆平、尚德2里,大余縣的義安里建縣,擇崇義里的橫水為縣治,以崇義里得縣名,隸屬南安府。
清,隸屬南安府。
清初沿舊,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分鄉、里。
1912年,廢府。
1914年,江西分為豫章、潯陽、廬陵、贛南4道,崇義屬贛南道;1926年,廢道,直屬省轄;1932年,全省劃分為13行政區,屬第十一行政區;1935年,全省劃分為8個行政區,屬第4行政區。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崇義是湘贛革命根據地的一部分。
1931年3月,成立崇義縣;5月,先后隸屬江西省和湘贛省蘇維埃政府;1949年8月20日期,全縣劃分為4區、1鎮、15鄉、234村,隸屬贛州分區;1949年9月,隸贛西南行政區;1951年6月,隸屬贛州區專員公署;1954年6月,隸屬贛南行政公署;1964年,隸屬贛州地區;1968年,隸屬于贛州專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隸屬贛州地區;1999年7月,贛州撤地設市,隸屬地級贛州區;2011年隸屬贛州市,共轄6鎮、10鄉,共16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