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緒二十八年(1902)由通化縣劃歸輯安縣,仍為西咸聚保,轄花甸子、荒岔溝、橫路三牌,1912年為北一鎮西咸聚保,仍轄花甸子、荒岔溝、橫路三牌,1932年為六區花甸子村(副村)、荒岔溝村(副村),偽滿初期屬六區久財源村管轄,后期為六區久財源保花甸甲、荒岔甲,1945年解放后,為五區政府所在地,轄花甸、土城、荒岔溝、陽岔(柞樹)、釣魚村,1956年建花甸鄉,1958年花甸鄉與臺上鄉、雙岔河鄉合并,成立春光人民公社,1958年12月更名為臺上人民公社,1962年將原花甸鄉所屬區域從臺上人民公社分出,成立花甸人民公社,1965年3月屬集安縣,1983年3月更名為花甸鄉;1984年11月花甸鄉更名為花甸鎮,1988年4月屬集安市,名稱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