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原名“石窟”,原屬程鄉縣(今梅縣),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改屬平遠縣至今。 明崇禎七年(1634年)石窟都改名為石正都。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廢都、堡建置,平遠設15個鄉,石正屬其中一個鄉,并一直保持到清末。 民國期間,石正先后劃為平遠縣第六區、第三區和石正鄉。 1949年5月,平遠解放后,石正屬第七區,轄7個村。 1950年3月,石正改屬第四區。 1952年6月,平遠、蕉嶺合縣時,石正屬蕉嶺第八區;1954年3月,平、蕉分縣后,石正屬平遠縣大柘區。 1956年12月,設立石正鄉。 1958年9月,石正鄉屬大柘人民公社。 1961年1月,石正和大柘分為兩個公社。 1983年12月,恢復區鄉建制。 1986年11月,撤區建鎮。 1999年3月,石正鎮撤管理區辦事處。 |
八尺原稱九鄉,圩鎮具有悠久歷史,始建于明代末期,是平遠、江西鄉鄰出入的咽喉駐足之地。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至明末清初,九鄉屬平遠縣義田都所轄。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廢都、堡建制,平遠縣設15個鄉,九鄉屬其中一個鄉,并一直保持到清末。 民國期間,九鄉先后被劃為平遠縣第二區、第一區。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因建八尺新圩而更名為八尺鄉,屬平遠縣第一區公所所轄。 1949年5月,平遠解放后,八尺屬第二區。 1952年,平遠、蕉嶺合縣時,八尺屬蕉嶺縣第六區。 1954年,蕉平兩縣分治后,八尺劃為平遠縣第二區。 1956年,撤區設立八尺鄉。 1958年9月,八尺鄉和河頭鄉合并,成立八尺人民公社。 1961年1月,八尺和河頭分為兩個公社。 1983年11月,撤銷公社,設立八尺區公所。 1986年11月,撤區設鎮。 |
差干舊屬義田都。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設立差干鄉。 民國時仍稱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差干屬平遠縣第一區。 1958年,差干屬仁居人民公社。 1961年,從仁居分出成立差干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取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制,恢復區、鄉、村建制,差干成立差干區公所。 1986年11月,撤區建鄉,成立差干鄉人民政府。 1994年12月,撤鄉建鎮,差干鄉人民政府改為差干鎮人民政府。 |
河頭舊屬義田都;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廢都、堡制,設立河頭鄉(轄河頭、中行);民國初期為第四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第二區。 1958年,屬八尺公社。 1961年,從八尺公社劃出置河頭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建區。 1986年11月,改設鄉。 1994年12月,改設鎮。 |
明末清初,中行屬義田都河頭堡,從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廢都堡制改設河頭鄉至新中國成立前,中行一直屬河頭鄉。 1949年,屬河八區。 1958年,屬八尺公社。 1961年,析中行公社。 1963年,并入河頭公社。 1974年,復設中行公社。 1984年,改區。 1987年,建鄉。 1994年12月,后改鎮建制。 |
上舉鎮是一個建置不久的山區小鎮。 1975年3月,由東石人民公社劃出畬腦、小畬、上舉、龍文4個大隊,泗水人民公社劃出符坑大隊,差干人民公社劃出八社、下舉2個大隊新組建成立上舉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銷公社建制,設立上舉區公所。 1986年11月,撤上舉區建上舉鄉。 1994年12月,撤鄉建鎮。 |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大神壩設鄉公所,隸屬平遠縣東石區管轄。 1949年5月,解放后,隸屬東石第三區人民政府管轄。 1953年7月,隸屬東石第七區人民政府管轄。 1958年9月,隸屬東石公社管轄。 1961年1月,成立泗水人民公社。 1975年,符坑生產大隊劃歸上舉人民公社管轄。 1983年11月,取消泗水人民公社建制,成立泗水區公所。 1986年11月,撤泗水區公所,成立泗水鄉人民政府。 1988年,春、梅畬分成梅嶺、興明兩個管理區;余文分成木聯、大畬兩個管理區。 1994年,撤泗水鄉改鎮建制,成立泗水鎮人民政府。 |
長田鄉開建于明朝末期。 據傳,當時在今長江村新田陂附近有一蚯田,長度達300多米,所見之人都稱這是長田,故由此得名。 明朝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建置平遠縣時,長田屬程鄉縣長田都。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長田都從程鄉縣析出為平遠縣轄,仍稱長田都,長田屬平遠縣長田都。 清康熙二十二年(1693年)廢都、堡建置,長田設鄉。 中華民國期間,長田先后屬平遠縣第三區、第五區,民國三十年(1941年)設長田鄉至1949年沒變動。 1949年5月平遠解放后,長田、熱柘合并為長熱區。 1950年4月至1951年11月,長田被劃為第四區(大正區)。 1951年11月,劃為第五區。 1952年6月,蕉、平合縣時,長田屬蕉嶺縣長八區。 1954年3月,蕉嶺、平遠分縣而治,長田屬平遠第四區。 1956年12月,設立長田鄉。 1958年9月,長田鄉被合并至大柘公社。 1959年1月,長田、熱柘合并為長熱公社。 1961年1月,成立長田人民公社。 1986年11月,撤長田區公所設長田鄉。 1994年,撤長田鄉改鎮建制,成立長田鎮人民政府。 |
熱柘由原屬程鄉縣長田都的熱水、小柘兩堡組成。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長田都析劃平遠縣轄,熱水、小柘分別為平遠縣長田都熱水堡、小柘堡。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廢都堡制,設熱水鄉、小柘鄉。 民國十年(1921年),熱水、小柘合并為熱柘鄉。 新中國成立后,為平遠縣第四區。 1956年,改稱熱柘鄉。 1958年,劃人大柘人民公社。 1961年,設熱柘人民公社。 1979年,稱熱柘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3年11月,取消人民公社,成立熱柘區公所。 1986年,撤區建鄉,成立熱柘鄉人民政府。 1994年,撤鄉建鎮,成立熱柘鎮人民政府。 |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東石從程鄉縣義化都析劃給平遠縣轄,稱平遠縣義化都東石堡。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廢都、堡建置,設東石鄉,并一直到清末。 民國初期,東石先后被劃為平遠縣第三區、第二區和東石鄉。 1949年5月,平遠解放時,設立東石市。 1952年6月,平遠蕉嶺合縣時,東石屬蕉嶺縣第七區。 1954年3月,平遠蕉嶺恢復縣建置,東石劃為平遠縣第三區。 1956年,撤區設立東石鄉。 1958年9月,撤鄉建人民公社,原東石鄉和泗水鄉合并為東石公社。 1958年11月,平遠、興寧合縣,維持原東石公社建置。 1961年1月,興、平分縣而治,東石和泗水分為兩個公社。 1983年11月,撤銷公社建置,茅坪公社并入東石公社,成立東石區公所。 1986年11月,撤區建鄉鎮時,設立東石鎮,原茅坪公社從東石公社劃出,成立茅坪鄉。 |
仁居古稱“豪居”,秦漢時為揭陽縣地,晉時屬海陽縣,齊以后歸程鄉縣管轄。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設置平遠縣時,始為縣治所在地,直至1952年。 清末民國初期,豪居改稱仁居。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仁居屬平遠第一區。 下設13保。 1949年5月,平遠解放后,仁居為平遠縣第一區。 1952年6月,平遠、蕉嶺合縣,仁居屬蕉嶺縣第五區。 1954年3月,平遠、蕉嶺恢復縣建制,仁居被劃為平遠縣第一區。 1957年,撤銷區建制設立仁居鄉。 1958年9月,撤鄉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原仁居鄉、差干鄉、鄒黃鄉合并成立仁居人民公社。 1961年1月,鄒坊、黃畬、差干從仁居公社分出,各自成立公社。 1963年3月,黃畬、鄒坊、仁居合并為仁居公社。 1978年3月,黃畬從仁居分出。 1983年11月,撤銷公社建制,設立仁居區公所。 1986年11月,撤區建鄉(鎮)時,設立仁居鎮。 |
大柘鎮是一座歷史名鎮。 晉至南朝宋年間(316—479年),大柘鎮隸屬海陽縣(廣州義安郡)。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平遠置縣時,大柘隸屬程鄉縣義化都。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 義化都從程鄉縣析出為平遠縣轄,大柘稱平遠縣義化都大柘堡。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平遠縣廢都、堡建制,改設15個鄉,大柘是其中一個鄉,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 民國期間,大柘先后屬平遠縣第六區、第四區和第三區。 1949年5月,平遠解放后,大柘是第六區。 1952年,平遠、蕉嶺合縣時,大柘屬蕉嶺縣第八區。 1954年3月,蕉、平兩縣分治后,劃為大柘鎮,縣治設在大柘鎮,成為縣城。 1955年,劃為大柘區。 1956年,撤區并鄉,大柘區更名為大柘鄉。 1958年,改設大柘公社,轄原長田、熱柘、超竹、石正、大柘5個鄉。 1958年11月,平遠、興寧合縣后,析出長田、熱柘鄉并入大柘鎮,仍設大柘公社。 1961年1月,恢復平遠縣時,大柘公社又分出大柘鎮。 1963年,壩頭公社并人大柘公社。 1974年3月。 又劃出壩頭公社。 1978年,撤銷大柘公社,組建大柘鎮公社,同時,析出原大柘公社部分地方新建超竹公社。 1981年,恢復大柘公社和大柘鎮,超竹公社并人大柘公社。 1983年11月,取消公社建制,大柘公社更名為大柘區。 1986年11月,撤區建鄉鎮,大柘區析出超竹建鄉,同時成立大柘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