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金華鎮成立。 2005年12月,劍陽鎮和甸南鎮的文華、向前2村并入金華鎮。 |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置蘭州,羅氏領知州銜,屬麗江軍民宣撫司。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屬鶴慶府。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蘭州羅氏土司(羅克)因軍功實授蘭州世襲土知州,屬麗江府。 民國三年(1914年),州改縣,因上蘭里和白地坪里是首區,故取名蘭坪縣。 1949年,前為蘭坪縣上蘭鄉;同年末,屬蘭坪縣第二區。 1956年10月,劃歸劍川縣第三區。 1961年底末,成立上蘭區。 文化大革命中稱上蘭公社。 1984年,改上蘭區。 1988年,改上蘭鄉。 2002年10月,上總鄉改上蘭鎮。 2003年7月,更名老君山鎮。 |
清及民國初年,甸南分為南廂圖、西廂圖2行政區。 民國十年(1921年),南廂圖、西廂圖合并為劍川第二區。 1958年,設奠南公社,后分奠南、西湖、玉華3公社。 1961年10月,合并為奠南公社。 1962年,改奠南區。 1969年,改甸南公社。 1984年,復改甸南區。 1988年后,改甸南鄉。 2000年,甸南鄉改甸南鎮。 2005年,甸南鎮向前、文華2村民委員會劃歸金華鎮。 |
唐前期南詔興起之初,沙溪便是洱海流域北部的一個“詔”(矣羅實詔),屬統帥楚雄州西部至大理州境內各少數民族羈縻州的劍南道姚州都督府。 明代以前,沙溪曾被稱為“殺退”、“殺腿”。 明代后期,使用“沙溪”之稱,《徐霞客游記》中稱:“劍川湖之流,合駝強江出峽貫于川中,所謂沙溪也。 其塢東西闊五六里,南北不下五十里,所出米谷甚盛,劍川州皆來取足焉。”此處的“劍川湖,在劍川州東,周數十里,流入趙州境”。 “駝強”即“桃羌”,屬口音之誤。 清代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中說:“桃羌河,在州(劍川州)南三十里。”沙溪在清代時稱“沙溪圖”。 民國十年(1921年),沙溪圖改為劍川第四區。 民國十年(1930年),為寺登鎮。 1949年,劍川縣解放,改稱劍川縣第四區。 1958年,劍川縣第四區撤銷,改為沙溪公社。 1962年,沙溪公社改稱沙溪區。 1970年,撤區建人民公社,沙溪區稱沙溪公社。 1984年,區級政權進行體制改革,撤銷沙溪公社,建立沙溪區。 1988年起,設沙溪鄉。 2001年,沙溪撤區設鎮。 |
1949年后,先后組建彌蘭區、永興鄉、劍川縣第三區。 1954年,改為第二區。 1956年10月,蘭坪縣第二區的上蘭11鄉由蘭坪縣劃出,劃屬劍川縣第二區。 1958年,第二區改為馬登公社。 1961年底,原蘭坪縣劃屬劍川縣的富樂、美水、建基、新生、杉樹、新和、啟文、官坪等大隊從馬登析出,成立上蘭區。 原從蘭坪劃入劍川的新民、新華、黃花仍留在馬登,馬登公社改馬登區。 1970年,又改馬登公社。 1984年,改馬登區。 1988年起,改馬登鄉。 2000年,馬登鄉改馬登鎮。 |
民國十年(1921年),羊岑與蘭州合并為劍川縣第六區。 民國十九年(1930年),羊岑從第六區析出,設羊岑鎮,轄上、中、下羊岑3鄉。 1952年后,劃歸劍川縣第二區。 1957年10月,設羊岑區。 1958年,改羊岑公社。 1962年,改羊岑區。 1970年,復稱羊岑公社。 1984年,改羊岑區。 1988年,改羊岑鄉。 |
清代時期,為彌沙圖。 民國十年(1921年),喬后圖、彌沙圖合并為劍川縣第五區。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喬后、彌沙分開,分立為喬后鎮、彌沙鎮。 1949年,彌沙為劍川縣彌(沙)蘭(州)區彌沙分區。 1952年,屬第三區。 1954年,馬登、彌沙、象圖改建為第二區。 1955年,先后分屬喬后區和馬登區。 1958年4月7日,撤區并鄉,撤銷三、四、五區建制,73鄉鎮合并為17鄉鎮;同年,為彌新(永勝)公社。 1962年,為彌沙區。 1970年,改彌沙公社。 1984年2月,彌沙公社分設彌沙區和象圖區。 1987年,改彌沙鄉。 |
清代時期,屬彌沙圖。 民國十年(1921年),屬劍川縣第五區。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屬彌沙鎮。 1949年,屬彌蘭區。 1952年,屬劍川縣第三區。 1955年,屬劍川縣喬后區。 1958年,為象圖公社。 1961年,屬彌沙區。 1962年,為象圖公社。 1971年,屬彌沙公社。 1984年,象圖、下登、沽泥盆、豐登、江頭5鄉從彌沙析出,設象圖區。 1988年,改象圖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