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區轄境原本盡屬襄陽縣(2001年12月名襄陽區,2010年12月名襄州區)其歷史沿革與襄陽縣密不可分。 春秋戰國時期,先為楚下邑;秦時(前221-前207),屬南郡。 西漢初年,設襄陽縣;西漢武帝時,屬荊州刺史部南郡襄陽縣;西漢王莽“新”朝時,屬荊州刺史部南郡相陽縣;東漢光武帝時,屬荊州刺史部南郡襄陽縣;東漢建安十三(208),屬荊州刺史部襄陽郡襄陽縣。 三國時,屬魏荊州襄陽郡襄陽縣。 西晉時(265-316),屬荊州襄陽郡襄陽縣;東晉時(317-420),歸屬不變,太元十四年(389),以襄陽郡為中心,始僑置雍州。 南北朝時,南朝元嘉二十六年(449),屬實置雍州;南朝蕭齊時(479-502),歸屬不變;北朝西魏恭帝元年(554)冬,屬襄州總管府襄陽郡襄陽縣;北朝北周時,歸屬不變。 隋開皇三年(583),屬襄州襄陽縣;大業三年(607),屬襄陽郡襄陽縣。 唐武德四年(621),屬襄州行臺襄陽縣;武德七年(624),屬襄州都督府襄陽縣;貞觀初年,屬山南道襄州襄陽縣;開元二十一年(733),屬山南東道襄州襄陽縣;天寶時,屬山南東道襄郡襄陽縣;乾元時,屬山南東道襄州襄陽縣。 五代時,屬山南道(實即原山南東道)襄州襄陽縣。 北宋至道三年(997),屬京西路襄州襄陽縣;政和元年(1111),屬京西南路襄州襄陽縣;宣和元年(1119),屬京西南路襄陽府襄陽縣;南宋紹興四年(1134),屬襄陽府路襄陽府襄陽縣;紹興六年(1136),屬京西南路襄陽府襄陽縣(系“省鄧城,入襄陽”所設)。 元至元十七年(1280),屬湖廣行省襄陽府襄陽縣;至元二十八年(1291),屬河南江北行省襄陽府襄陽縣;至元二十九年(1292),屬河南江北行省襄陽路襄陽縣;至正二十(1364),屬湖廣行省襄陽府襄陽縣。 明洪武初年,屬湖廣行中省襄陽府襄陽縣;洪武九年(1376),屬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襄陽縣;洪武二十四(1391)六月,屬河南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襄陽縣,未幾,屬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襄陽縣。 清順治初年,沿用明制,歸屬不變;康熙三年(1664),屬湖廣左布政使司襄陽府襄陽縣;康熙六年(1667),屬湖北布政使司(始稱“湖北省”)襄陽府襄陽縣。 1912年1月,廢襄陽府,屬湖北省安襄鄖荊道襄陽縣;1913年8月,屬湖北省鄂北道襄陽縣;1914年6月,屬湖北省襄陽道襄陽縣;1927年,廢道直屬于省,屬湖北省襄陽縣;1928年,屬湖北省鄂北行政公署襄陽縣。 1932年3月,改設行政督察區,屬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襄陽縣;1936年,屬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襄陽縣;1941年,屬湖北省襄陽行政區專員公署襄陽縣;1948年7月2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原軍區發動襄樊戰役,隨即攻克襄陽城。 1949年1月,襄陽縣全境解放,中共桐柏區黨委決定成立襄樊市愛國民主政府,領轄襄、樊二鎮,劃襄陽城為襄樊市襄城區,并建立襄樊市襄城愛國民主政府。 境內泥咀、尹集、歐廟、李劉集設4個區(以后并為泥嘴、歐廟兩個區),隸屬桐柏公署襄西辦事處。 5月,襄樊市政府、襄西辦事處撤銷,并入襄陽縣愛國民主區政府,遂改稱襄陽縣襄城愛國民主區政府,轄境還屬襄陽縣。 1949年10月,改為襄陽縣襄城區人民政府,轄襄陽城和城郊的龐公、觀音、檀溪、劉河、楊河、中心6鄉。 1950年5月,襄陽縣襄城區、樊城區整體劃出,恢復襄樊市,其中襄城區改稱為襄樊市襄陽辦事處。 同年9月改稱襄樊市襄城辦事處;1954年6月改成為襄樊市第一辦事處;1956年8月,改稱為襄樊市襄城街道辦事處;1960年6月,改建為襄樊市襄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1968年9月,改建為襄樊市襄城公社革命委員會;1979年6月,縣級襄樊市升格為省直轄市;1980年7月撤銷公社革命委員會改建為襄樊市襄城街道辦事處;1981年3月,正式更名為襄樊市襄陽城街道辦事處;1983年12月省直轄襄樊市與襄陽地區合并,組建地級市襄樊市并設立襄城、樊東、樊西、郊區四個縣級建制區;1984年1月襄陽城街道辦事處撤銷,組建襄樊市襄城區;1995年10月22日,國務院批復撤銷襄樊市原襄城區、樊東區、樊西區、郊區,成立襄樊市襄城區、樊城區。 市轄區劃進行調整,襄城區在原來基礎上新劃入漢水流域以南的原郊區的檀溪、尹集、龐公3個鄉,襄城區轄王府、龐公、昭明、余家湖、隆中、檀溪6個街道辦事處和尹集鄉;2001年8月襄陽縣歐廟、泥嘴兩鎮整體劃入襄城區;2010年12月,襄樊市更名為襄陽市,襄城區隸屬于襄陽市管轄至今。 |
春秋戰國時期,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秦統一全國后,置郡設縣,樊城隸屬南陽郡。 東漢建安十三年(208),曹操取樊,置襄陽郡,樊城隸屬襄陽郡。 南北朝、西魏時(535-557),置樊城縣,隸屬河南郡。 北周(558-580年)廢樊城縣,設安養縣。 唐天寶元年(742)改安養縣為臨漢縣,永貞元年(805)移臨漢于古之鄧縣治名鄧城縣,樊城為鄧城縣轄鎮。 宋紹興五年(1135),撤鄧城縣,并入襄陽縣,樊城為襄陽縣轄鎮。 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立襄陽路,治所襄陽,轄樊城。 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襄陽縣設4坊(東北坊、東南坊、西北坊、西南坊)2廂(樊城廂、黑門廂)29里(牛首、蔡林、潼口等)。 清代至民國時期樊城為襄陽縣轄鎮。 清宣統年間,襄陽縣劃分為8區,樊城為襄陽縣第二區。 民國25年(1936),襄陽縣分為6區、108聯保(鄉、鎮),于樊城設樊東鎮、樊南鎮、樊西鎮、樊北鎮,均隸屬第二區。 民國30年(1941)正式實施新縣制,襄陽縣分設37鄉鎮,樊城分設為樊東鎮、樊西鎮。 民國31年(1942),樊東、樊西兩鎮合并為樊城鎮。 1949年1月10日,樊城、襄陽第二次解放后(1948年7月第一次解放),中共桐柏行署三專署將襄陽、樊城合并組建襄樊市。 1949年3月15日,桐柏區黨政機構奉命撤銷后,襄樊市劃歸漢南工委領導。 1949年5月,湖北恢復省區建制,中共漢南工委改為中共襄陽地方委員會,同時成立襄陽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直轄襄樊市。 1952年改襄樊市為專署轄鎮。 1953年4月,襄樊市恢復建置,改為省轄(縣級),1979年升為省轄地級市。 1983年8月,襄陽地區撤銷,其行政區域并入襄樊市后,于1984年1月,在樊城分設樊東區、樊西區、郊區。 1995年10月,國務院批準襄樊市關于設置樊城區的請示之后,襄樊市委、市政府撤銷原在樊城設置的樊東區、樊西區和郊區,籌建樊城區。 1996年7月12日,樊城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樊城區首屆政府領導人,樊城區正式成立。 2001年8月31日,米莊鎮劃歸襄陽區管轄,原襄陽縣的牛首鎮、太平店鎮劃歸樊城區管轄。 2010年11月26日,《國務院關于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的批復》國函〔2010〕129號,襄樊市更名襄陽市,樊城區屬襄陽市管轄。 |
春秋前期,為楚下邑。 秦昭王二十八年(前279),秦奪取楚下邑。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劃全國36郡,漢水以北屬南陽郡;漢水以南屬南郡。 西漢初置縣后,漢水以南、中廬縣以東、邔縣以北地區,武帝時屬荊州刺史部南郡。 王莽時曾一度改稱“相陽”,東漢光武帝時復稱襄陽縣。 獻帝初平年間(190-193),荊州刺史劉表移州治于襄陽城內;建安十三年(208),曹操控制南郡北部,置襄陽郡,郡治襄陽城。 西晉時,仍屬荊州襄陽郡;東晉時,雍州(今陜西省)一帶人避難流入襄陽,為安置流民,孝武帝于太元十四年(389)以襄陽為中心僑置雍州。 南北朝時期,宋元嘉二十六年(449),劃出荊州襄陽、南陽、順陽、新野、隨五郡為僑置雍州的實地,州治襄陽城;南齊沿仍;梁朝時蕭詧以襄陽降西魏,改稱襄州,置總管府,屬襄州總管府襄陽郡;北周沿仍。 隋文帝時(581)屬襄州;隋煬帝時(605)屬襄陽郡。 唐武德四年(621),改郡為州;貞觀初年(627)置山南通道,道治襄陽城,屬山南道襄州;開元二十一年(733)屬山南東道(道治仍襄陽城)襄州;天寶時(742)改州為郡;乾元時(758)復稱襄州。 五代時(907),屬山南道(實為山南東道)襄州。 北宋時(960)屬京西南路襄州;宣和元年(1119)屬京西南路襄陽府;南宋紹興五年(1133),本縣轄境遂擴展至漢水以北,仍屬襄陽府。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屬江北河南行中書省襄陽路。 明洪武初年(1368),屬湖廣行中書省襄陽府;洪武九年(1376),屬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 崇禎十五年十二月(1643),李自成改襄陽府為襄京。 清朝時期(1636-1912)屬湖北布政使司襄陽府。 1913年,直屬湖北省政府。 1914年,屬湖北省襄陽道。 1927年,廢道,直屬于省。 1928年,屬鄂北行政公署。 1932年,屬湖北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36年,屬湖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30年7月至1932年6月,中國共產黨在黃龍垱一帶(縣內其它地方為國民黨統治區)建立襄陽縣蘇維埃政權,屬鄂豫邊蘇區領導。 1948年1月,襄陽縣愛國民主政府屬桐柏行政公署第三專署及漢南辦事處。 1949年1月,襄陽縣全境解放,此時行政區劃為四部分:漢水及滾河以北設9個區,屬襄陽縣愛國民主政府;漢水以南設4個區(后并為2個區),屬桐柏行政公署襄西辦事處;襄東設4個區(后并為2個區),屬江漢行政區襄棗宜臨時縣政府;襄城、樊城2個區屬桐柏行政公署襄樊市政府。 5月撤銷襄樊市、襄西辦事處,并入襄陽縣愛國民主政府。 9月襄東2個區歸屬襄陽縣人民政府,全縣調整為11個區,領導584個行政村。 1949年12月,屬湖北省襄陽行政區專員公署。 1950年4月,襄城、樊城2個區劃出,組建襄樊市,縣市分治。 1968年8月屬襄陽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8年屬襄陽地區行政公署。 1983年8月19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地市行政體制改革方案的批復》國函〔1983〕字164號,撤銷襄陽地區,襄陽縣改屬襄樊市。 2001年8月31日,《國務院關于同意湖北省撤銷襄陽縣襄樊市襄陽區及調整襄樊市市轄區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01〕93號,撤銷襄陽縣,設立襄樊市襄陽區,區人民政府駐張灣鎮。 2010年11月26日,《國務院關于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的批復》國函〔2010〕129號,襄樊市襄陽區更名為襄陽市襄州區。 該地名沿用至今。 |
據《南漳縣志》記載,南漳源于春秋時期,曾用羅國、廬戎國、楚地、伊廬縣、中廬縣、臨沮縣、上黃縣、新安縣、建武縣、武平縣、武昌縣、安武縣、新安縣、義清縣、左安縣、開南縣、歸仁縣、重陽縣、思安縣等名稱,隋開皇十八年(598年)建制南漳。 直至南宋紹興五年(1135年)合中廬、南漳二縣為南漳縣。 南漳在隋朝時期屬荊州襄陽郡。 唐朝時期屬襄州。 五代時期屬山南東道之襄州。 宋朝時期屬京西南路襄陽府。 元朝時期屬河南行中書省襄陽路。 明朝時期屬湖廣布政司襄陽府。 清朝時期屬湖北省布政司襄陽府。 中華民國時期先后屬安襄鄖荊道、鄂北道、襄陽道、湖北省、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第五行政督察區。 1949年1月襄陽境內基本解放,南漳屬桐柏區第三專署漢南辦事處,7月屬湖北省襄陽行政區專員公署。 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1年6月屬湖北省人民政府襄陽區專員公署,1955年8月屬湖北省襄陽專員公署,1968年1月屬湖北省襄陽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10月屬湖北省襄陽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8月地市合并,屬襄樊市,2010年12月襄樊市改稱襄陽市。 1949年1月南漳全境解放,轄城關、武安堰、報信(轄劉集、安集)、巡檢、長坪、石門(轄龍門、石門)、石橋(今薛坪)、東鞏共8個區。 1950年4月設城關鎮、武安鎮,原城關區所轄農村設沐浴區,武安堰區所轄農村設九集區,報信區改為劉集區,全縣共8區2鎮。 1951年5月,8區2鎮劃分為15區2鎮,即沐浴、涌泉、九集、石門、趙店、李廟、長坪、石橋、薛坪、板橋、巡檢、肖堰、東鞏、劉集、河沿區和城關鎮、武安鎮。 1955年4月,石橋區并入薛坪區、趙店區并入李廟區,全縣15區2鎮合并為13區2鎮。 1956年10月,涌泉區并入九集區,石門區并入沐浴區,板橋區并入巡檢區,東鞏區并入肖堰區,河沿區并入沐浴區、劉集區、九集區,原李廟區、長坪區、薛坪區所轄區域不變,全縣合并為8區2鎮。 1958年8月實行人民公社化,區改為人民公社。 全縣轄8個人民公社、2個鎮。 1960年3月,將原河沿區域內縣干部農場改建為國營清河農場(區、社級),隸屬襄陽專員公署農墾局管理。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為區,區下設人民公社(俗稱小公社),全縣8區2鎮。 1965年10月,板橋從巡檢區劃出設板橋區,全縣為9區2鎮。 1975年7月撤區并社,沐浴區的龍門、石門和九集區的老官、吳集(部分村)劃出,成立龍門人民公社;劉集區的報信和肖堰區的大坪劃出,成立葛公河人民公社,東鞏從肖堰區劃出,成立東鞏人民公社,全縣劃分為12個人民公社,2個鎮。 原區轄人民公社改稱管理區。 1984年4月,撤銷人民公社,恢復區建制。 清河農場隸屬關系劃歸南漳縣管理,改為清河鎮。 東鞏人民公社改為東鞏鎮。 全縣11個區、4個鎮。 1986年1月清河鎮仍改為清河農場。 1987年9月撤區并鄉,沐浴區改為胡營鎮,涌泉從九集鎮劃出設涌泉鎮,安集從劉集鎮劃出設安集鎮,趙店從李廟鎮劃出設趙店鄉(后遷至閆坪改為閆坪鄉),三景從薛坪鎮劃出設三景鄉,轉灣頭從肖堰鎮劃出設轉灣頭鄉(后遷至雙坪改為雙坪鄉),雷坪從板橋鎮劃出設雷坪鄉,峽口從巡檢劃出設峽口鎮,葛公河鎮遷至花莊改為花莊鎮,全縣共有17個鎮、4個鄉,1個農場。 2001年3月,胡營鎮并入城關鎮,劉集鎮、安集鎮并入武安鎮,龍門鎮、涌泉鎮并入九集鎮,閆坪鄉并入李廟鎮,三景鄉并入薛坪鎮,雷坪鄉并入板橋鎮,峽口鎮并入巡檢鎮,雙坪鄉并入東鞏鎮,花莊鎮并入肖堰鎮,長坪鎮區劃不變,全縣合并為10個鎮,1個農場。 1949年-1957年,南漳版圖有兩次變化,1949年5月將西南山區的重陽、馬良、店埡3個鄉劃歸保康縣,面積為928平方千米。 1957年將九集區吳集鄉的3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劃歸襄陽縣,面積為16平方千米。 |
谷城歷史悠久,文化積淀比較深厚。 在公元前11世紀時,西周時為谷國,都城建于谷山。 春秋戰國時歸屬楚國為筑陽,自隋起稱為谷城,隸襄陽郡,屬荊州。 一直沿襲至今。 戰國名相伍子胥仗劍離楚的故事就源于谷城。 西漢時,谷城為丞相蕭何的封地。 明初,永樂皇帝巡歷谷城時,曾欽命少林高僧覺成重修承恩寺。 明末李自成、張獻忠在谷城聚首,重舉義旗。 賀龍元帥曾在薤山建立紅軍司令部,李宗仁將軍在五戰區司令長官任上在谷城薤山建別墅,頻頻前往居住。 民國初期屬于湖北省襄陽道,民國后期,屬于湖北省第五區行政督查專員公署。 1948年7月,始屬桐柏行署漢南辦事處。 1949年7月,始屬襄陽地區行政專員公署。 1983年始屬襄樊市管轄。 |
春秋戰國時期(前770-前221),屬楚國,秦漢時期屬臨沮縣轄,東北部為荊州南郡縣轄,三國時期(220-280)魏置沶鄉縣,唐朝(618-907)相繼設受陽、荊山、土門、歸義縣,宋開寶二年(969)年廢縣入房陵,明弘治十一年(1498),鑒于房陵轄境遼闊,難于施治,析其房縣東境宜陽,修文二里置保康縣,屬湖廣布政使司隕陽府。 康熙三年(1664)屬湖北布政使司下荊南道鄖陽府。 1912年,屬襄陽道尹公署(設襄陽),1936年,改屬第五行政督察專屬。 1948年10月,中原軍區設保康縣和南保興宜縣,1949年5月,撤銷南保興宜縣,將原屬南漳縣的重陽、馬良、店埡三區劃歸保康,隸屬于襄陽行政區專員公署。 1951年6月至1982年,先后隸屬襄陽地區專員公署、襄陽專員公署、襄陽地區革命委員會、襄陽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8月,襄陽地區與襄樊市合并,屬于襄陽市人民政府所轄,2010年12月,襄樊市更名為襄陽市,屬襄陽市至今。 |
老河口市境古為陰國,因位于荊山之北得名。 春秋時(前770-前476),為楚屬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設酂、陰二縣,兩漢沿秦制。 高祖五年(前202)封蕭何為酂候,“食邑八千戶于此”。 東漢光武帝封鄧禹為酂候,“食邑萬戶于此”。 建安十三年(208),曹魏得荊州,以南陽西為南鄉郡,轄八縣、酂、陰在內。 南鄉郡城臨漢水,在縣境內。 西晉太康十年(289)十一月,以其地為順陽王封地,改南鄉郡為順陽郡,轄酂、陰、筑陽等八縣,郡治設于酂城。 西晉永嘉中,城沒于漢水。 唐初置酂州,旋廢。 改陰城縣為陰城鎮,入谷城縣。 宋以陰城鎮建光化軍(光化系唐昭宗李曄年號),設乾德縣,旋廢,后又復設。 元至元十四年(1277),廢軍,改乾德縣為光化縣,屬南陽府,十九年(1282),屬襄陽路。 明洪武十年(1377),光化縣入谷城縣,十三年(1380)復置光化縣,屬襄陽府。 清(1636-1912)為光華縣,屬襄陽府。 老河口原屬光華縣轄鎮,原名新集,清雍正三年(1725)正式建鎮,稱新鎮,光緒二十八年(1902)改名老河口。 1912-1948年,先后屬襄陽道,第八、第五行政督察區(其間:1918年,光化縣的老河口稱為鎮區;1928年,光化縣設二區老河口;1935年,設三區(老河口)。 1941年,老河口分設7鎮,1948年9月,分別建立光化縣愛國民主政府和老河口市愛國民主政府。 1949年8月,老河口市撤銷,設老河口區,屬光化縣。 1951年,設立老河口市(縣級),以光化縣的老河口鎮為其行政區域,由襄陽專區領導。 1952年撤銷老河口市,其行政區域并入光化縣轄鎮。 1958年,組建老河口人民公社。 1960年7月,均縣并入光化縣。 1962年4月,二縣分治,屬襄陽專區。 1979年11月以老河口鎮行政區域,設立老河口市(縣級),屬襄陽地區。 1983年8月,撤銷光化縣,將光化縣的行政區域并入老河口市至今。 |
西周(前1046-前771),棗陽大部分地區屬唐國。 春秋時期(前505),唐國被楚國所滅,棗陽地屬楚國。 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秦推行郡縣制,在今棗陽地設蔡陽縣,隸屬南陽郡。 西漢元帝初元四年(前45),劃蔡陽縣的白水(今吳店鎮)、上唐(今隨州市曾都區唐縣鎮)二鄉,設舂陵侯國。 新朝二年(10),王莽廢舂陵侯國,改舂陵為鄉,重新劃歸蔡陽縣管轄。 東漢建武六年(30),劉秀改舂陵鄉為章陵縣,后又分蔡陽與襄陽毗鄰地帶置襄鄉縣。 至東漢(25-220),今棗陽地區由章陵(含上唐鄉)、蔡陽、襄鄉3縣分治。 三國時期(220—265),棗陽地屬魏國荊州南陽郡。 魏文帝黃初二年(221),改章陵縣為安昌縣,置義陽郡管轄。 后義陽郡廢,蔡陽、安昌及襄鄉3縣仍屬南陽郡。 西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分南陽重置義陽郡,襄鄉縣并入蔡陽縣,棗陽境內隸屬義陽郡的是蔡陽和安昌兩縣。 后晉又分義陽郡立隨郡,并重置襄鄉縣。 北魏道武帝登國年間(386—396),廢襄鄉縣改置廣昌縣,新設廣昌郡管轄。 分安昌地設豐良縣,新設安昌郡管轄。 南朝大明三年(459),復立襄鄉縣與蔡陽縣同屬河南郡。 齊(479—502),棗陽境內分屬雍州廣昌郡和蔡陽郡。 廣昌郡有襄鄉縣,蔡陽郡轄東蔡陽、西蔡陽等6縣。 梁(502—557)復置舂陵縣,立安昌郡轄。 西魏(535-556),改南荊州為昌州,轄安昌、廣昌兩個郡,廣昌縣和豐良縣屬廣昌郡。 隋開皇三年(583),廢郡存州。 仁壽元年(601),為避太子楊廣之諱,改廣昌縣為棗陽縣。 唐武德三年(620),改舂陵郡為昌州,蔡陽縣并入棗陽縣,屬昌州。 武德九年(626),清潭縣并入棗陽縣。 貞觀元年(627),舂陵縣并入棗陽縣。 貞觀十年(636)棗陽縣改屬隨州。 唐開元二十六年(738),分棗陽縣地置唐城縣(今隨縣唐縣鎮),至此,棗陽縣域基本定形。 五代十國(907-960)時期,沿用唐制不變。 北宋(960-1127),棗陽縣屬京西南路。 南宋(1127-1279),棗陽縣淪為宋金戰區,仍屬于京西南路。 紹興十二年(1142),升棗陽為軍,當年又降為縣。 嘉定十二年(1219),再次由縣升軍。 元代(1279-1368),改棗陽軍為棗陽縣,初屬南陽府。 至元十九年(1282),改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屬襄陽路。 明代(1368-1644),棗陽縣歸屬沒有大的變化。 洪武九年(1376),改行省為承宣布政司,棗陽屬湖廣布政使司襄陽府。 清代(1644-1912),棗陽縣屬湖北省襄陽府。 民國初年(1912),廢除府制,棗陽縣屬湖北省。 次年5月,省以下設道,棗陽縣初屬鄂北道,后改屬襄陽道。 1927年廢道,由省直轄。 1930年10月,中國共產黨在棗陽西部建立棗陽縣蘇維埃,屬鄂豫邊區革命委員會管轄。 民國二十年(1932),省政府下設督察區,棗陽縣屬湖北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后改為鄂北行署)。 1945年10月,鄂北行署撤銷,棗陽縣歸屬湖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 1947年12月,棗陽全境解放,棗陽南部地區(以襄花公路為界)劃歸新建立的襄棗宜縣和隨棗縣管轄,北部地區仍屬棗陽縣,棗南清潭區劃歸洪山縣管轄。 1949年5月,撤銷襄棗宜縣和隨棗縣,成立棗南縣。 8月棗南縣、棗陽縣合并,恢復棗陽縣建制。 1955年2月22日國務院批準,撤銷洪山縣,將北部沿清潭舊界至吳家集以內地區劃歸棗陽縣。 1968年1月,成立棗陽縣革命委員會。 1981年1月,撤銷棗陽縣革命委員會,成立棗陽縣人民政府。 1983年8月19日,撤銷襄陽地區,棗陽縣隸屬襄樊市。 1988年1月8日,撤銷棗陽縣,設立棗陽市(縣級)。 |
周(前1046-前221)為羅、鄀鄢地。 春秋時(前770-前476)并于楚,為巳阝、鄀、鄢3邑。 秦時為鄢、巳阝、鄀3縣,隸屬南郡。 漢惠帝三年,改鄢縣為宜城縣。 唐天寶七年又改名宜城縣,宋、元、清名因之。 1945年,為紀念抗日將領張自忠殉國,更名自忠縣,隸屬湖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47年12月以后,漢水以東地區隸屬中共襄棗宜縣。 1948年7月后,漢水以西地區隸屬中共荊鐘宜縣。 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中共湖北省委撤銷襄棗宜縣、荊鐘宜縣,恢復宜城縣建制,隸屬湖北省襄陽行政區專員公署。 1983年8月19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地市行政體制改革方案的批復》國函〔1983〕字164號,撤銷襄陽地區,所屬的宜城縣劃歸襄樊市領導。 1994年6月10日,《關于湖北省撤銷宜城縣設立宜城市的批復》民行批〔1994〕93號,撤銷宜城縣,設立宜城市(縣級),以原宜城縣行政區域為宜城市行政區域,由襄樊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