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7年5月,由樂山村、樂山居合并設立樂山社區居民委員會。 |
明萬歷二十九年前(1601),樂山后箐屬播州長官司轄境。 萬歷二十九年后,隸屬西鄉西隅里,金竹隸屬沙溪里。 宣統3年(1911),隸屬西一區。 民國二十一年(1932),隸屬第十區(樂民城)。 民國二十五年(1936)初,隸屬第六區(鴨溪場)。 民國三十八年(1949),隸屬西區。 1949年,隸屬六區。 1951年3月樂山鄉隸屬十四區(西來寺)。 1958年10月,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分別調整為鴨溪人民公社所轄的3個管理區。 1961年9月,樂山、新土、金竹三個管理區合并成立樂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樂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別建立鄉政府,改稱為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 2003年12月10日,原民豐村、后箐村合并為后箐村。 |
明萬歷二十九年前,樂山屬播州土官司所轄。 明萬歷二十九年后,樂山隸屬西鄉西隅里,金竹隸屬沙溪里。 宣統3年(1911),樂山隸屬西一區(原西隅里)。 民國二十一年(1932),樂山鄉隸屬第十區(樂民城)。 民國二十五年(1936)初,樂山隸屬第六區(鴨溪場)。 民國三十八年(1949),樂山鄉隸屬西區。 1949年,樂山鄉隸屬六區。 1951年3月樂山鄉隸屬十四區(西來寺)。 1958年10月,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分別調整為鴨溪人民公社所轄的3個管理區。 1961年9月,樂山、新土、金竹三個管理區合并成立樂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樂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別建立鄉政府,改稱為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 2005年巖口村并入甕海村。 |
1958年10月,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分別調整為鴨溪人民公社所轄的3個管理區。 1961年9月,樂山、新土、金竹三個管理區合并成立樂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樂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別建立鄉政府,改稱為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 1992年建鎮并鄉撤區,成立樂山鎮,2003年將新土鄉改設為新土村村民委員會。 |
明萬歷二十九年前,樂山屬播州長官所轄。 明萬歷二十九年后,樂山隸屬西鄉西隅里,金竹隸屬沙溪里。 宣統3年(1911),樂山隸屬西一區(原西隅里)。 民國二十一年(1932),樂山鄉隸屬第十區(樂民城)。 民國二十五年(1936)初,樂山隸屬第六區(鴨溪場)。 民國三十八年(1949),樂山鄉隸屬西區。 1949年,樂山鄉隸屬六區。 1951年3月樂山鄉隸屬十四區(西來寺)。 1958年10月,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分別調整為鴨溪人民公社所轄的3個管理區。 1961年9月,樂山、新土、金竹三個管理區合并成立樂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樂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別建立鄉政府,改稱為樂山鄉、新土鄉、金竹鄉。 2003年12月10日,原民豐村、后箐村合并為后箐村。 2003年由新莊,新土兩個村合并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