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意同“朔州”之“朔”。堯時為冀州之域,舜時屬并州,夏歸葷粥(薰鬻),商屬土方,西周屬北戎,春秋時為北狄所據,戰國時為趙國所轄,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在此筑成馬邑縣。北齊設朔州延續到明清,民國初設朔縣。朔州市1989年成立后,朔縣更名為朔城區。 |
《朔平府志》載,明成化十七年,巡撫郭鏜、總兵范瑾、太監陳政以地極沖要,始題設平虜衛。取蕩平胡虜之意得名。清雍正三年,因“虜”字是對少數民族的蔑稱,在撤衛改縣中更名平魯。 |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置定邊衛;永樂七年(1409年)復設大同右衛;正統年間又將邊外玉林衛并入右衛,稱右玉林衛。清初為右玉衛;雍正三年(1725年)改為右玉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