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水峪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水峪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王窯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王窯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王窯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水峪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水峪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水峪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水峪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水峪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時稱潁河人民公社廟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廟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王家門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王家門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王家門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時稱潁河人民公社廟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廟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廟莊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廟莊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廟莊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田家溝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田家溝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田家溝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田家溝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田家溝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蔣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蔣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蔣莊大隊。 1978年蔣莊大隊分設,為告成人民公社石羊關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石羊關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石羊關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蔣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蔣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蔣莊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蔣莊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蔣莊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煙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煙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煙莊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煙莊村村民委員會。 1992年煙莊村民委員會分設,為告成鄉南煙莊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南煙莊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隔子溝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隔子溝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隔子溝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隔子溝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同時告成鎮隔子溝村民委員會改為告成鎮鋁莊村民委員會,2020年為更好的貫徹黨中央關于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六美”建設’,更名為隔子溝村村民委員會。 登民字[2020]15號更名。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時稱潁河人民公社高界頭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高界頭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高界頭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高界頭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高界頭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袁窯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袁窯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袁窯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袁窯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袁窯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煙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煙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煙莊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煙莊村村民委員會。 1992年煙莊村民委員會分設,為告成鄉北煙莊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北煙莊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明屬曲河保。 清屬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五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五區。 1958年,曾為潁河人民公社煙莊大隊,后定名為告成人民公社煙莊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告成人民公社煙莊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告成鄉煙莊村民委員會。 1992年煙莊村民委員會分設,為告成鄉吳家村村民委員會。 1993年撤鄉置鎮,為告成鎮吳家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