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江城為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百越,置南海郡,江城地域屬之。 漢高祖十一年(196)趙佗建立南越國,江城屬南越國。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安寧縣與高涼縣合并,稱安寧縣,縣治在安寧(今陽江城。 )唐貞觀二十二年(648)廢高州都督府設恩州,治所在江城。 隋末蕭銑時大業十三年(617),又分高涼置陽江縣,縣治在陽江城,這是陽江縣和陽江城得名之始。 宋慶歷八年(1048)恩州改南恩州,州治在陽江城。 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南恩州為南恩路總管府,至元十九年,降為散州,江城均為屬地。 明洪武元年(1368)廢南恩州,分設陽江縣、陽春縣,同屬肇慶府,江城屬陽江縣。 清同治六年(1867)陽江縣升格為陽江直隸州,同治九年陽江隸州改為陽江直隸廳,江城屬之。 民國元年(1912)陽江直隸州改為陽江縣,江城屬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49年10月陽江縣隸屬粵中專區。 1952年改屬粵西行政公署,1956年隸屬湛江專區,1983年隸屬江門市,江城地域均屬陽江縣。 1988年1月7日,陽江建市分縣,設立江城區。 同年1月28日,江城區管轄城東、南恩、太傅、漠陽、崗列、城西6個街道辦事處和北山林場,撤銷原陽江縣的崗列、城西2個鄉和江城鎮建制。 同年7月17日,江城區增設城南、漁洲、觀光3個辦事處。 1989年3月30日劃出江城區崗列街道報平、報頭兩個村委會給陽東區東城鎮。 1990年10月15日,陽東區的閘坡鎮、海陵鎮、平岡鎮、埠場鄉4個鄉鎮和平崗農場劃歸江城區管轄。 2003年5月28日,陽東縣的雙捷、白沙鎮劃歸江城區管轄(同時白沙撤鎮設街道)。 2006年8月31日,撤銷觀光、太傅、漠陽三個街道,設立城北、中洲兩個街道。 |
春秋戰國時,為百越地。 秦屬南海郡。 兩漢時,為高涼縣地。 隋唐宋元明時,為陽江縣地。 清屬陽江直隸州。 1912年,為陽江縣地。 1949年10月,陽江解放,屬粵中專區所轄。 1953年,改屬粵西行政公署,后改為湛江專員公署。 1983年9月,屬江門市轄。 1988年1月,成立陽江市時,將原陽江縣拆分為陽西縣、陽東區、江城區,陽東為市轄縣級區。 1991年6月22日,撤銷陽東區,設立陽東縣。 2014年10月20日,撤銷陽東縣,設立陽東區。 |
春秋戰國時期為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平定百越,屬南海郡地。 漢高祖十一年(前196),屬南越國。 漢元鼎六年(前111),屬合浦郡高涼縣地。 東漢建安二十五年(218),分屬高涼郡、高興郡。 南朝宋文帝元嘉九年(432),設置宋康郡,織篢為丹城縣。 梁武帝大通中,于東北境置杜陵郡,西北及西境置永寧郡。 隋大業二年(606),宋康、永寧并入杜陵。 杜陵郡相當于今陽西縣全境。 宋太祖開寶五年(972),杜陵并入陽江。 明清時期為陽江縣虔儒都六圖,壽文都一圖,白石都三圖。 1950-1958年,政區變化頻繁,最后合并為大躍進人民公社。 1959-1961年,拆出14個人民公社。 1963-1965年,又合并為9個人民公社。 1987年2月,設8個鎮和1個鄉。 1988年,設立陽西縣,屬陽江市。 |
戰國時期屬百越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設南海郡,陽春地屬。 漢元鼎六年(前111),陽春為合浦郡高涼縣地。 三國吳赤烏元年(238),設莫陽縣,隸屬于高興郡,為陽春地建縣之始。 晉太康元年(280),撤銷高興郡,莫陽縣隸屬高涼郡。 南朝梁普通四年(523),撤銷莫陽縣,改設陽春郡并置陽春縣。 隋開皇十年(590),撤銷陽春郡,陽春縣隸屬于高州。 唐武德四年(621)置春州,陽春屬之。 宋開寶五年(972),撤銷春州,陽春、羅水、流南三縣改屬恩州。 次年,復置春州,將羅水、流南二縣并入陽春縣。 大中祥符九年(1016),撤銷春州,陽春縣改稱新春縣,隸屬新州。 天禧四年(1020),再復春州,新春縣復稱陽春縣。 熙寧六年(1073)廢春州,陽春縣改屬南恩州。 明洪武二年(1369),陽春縣改屬肇慶府。 1912年,陽春縣屬肇羅陽鎮守使。 1936年10月,改屬廣東省第三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 1950年7月,原在明朝從陽春縣西部山區劃撥給東安縣的地域,重新由云浮縣劃歸陽春縣管轄。 從此,陽春境域固定為現在的規模。 1959年3月,陽春縣與陽江縣合并,稱兩陽縣。 1961年10月,復設陽春縣。 1988年1月,陽春縣改屬陽江市。 1983年9月1日,陽春縣改屬江門市。 1988年1月,陽春縣改屬陽江市。 1994年5月5日,撤銷陽春縣,設立陽春市(縣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