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2年(1913年),屬武岡縣治安鄉。 1949年10月,分屬武岡縣五、六、十區。 1952年2月,武岡縣析置洞口縣,大屋鄉屬洞口縣第五區。 1956年,并入桐山鄉。 1985年屬桐山人民公社。 1961年,桐山公社析出大屋公社。 1986年,改為大屋瑤族鄉大屋村至今。 |
1958年屬大屋公社馬洞大隊,1984年屬山門區大屋瑤族鄉馬洞村,1995年屬大屋瑤族鄉馬洞村至今。 |
1952年屬大屋公社云山大隊,土地改革前是和平村,后改為云山村至今。 |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大屋人民公社,設立巖龍大隊;1961年恢復區鎮建制,屬山門區大屋公社;1984年設區建鄉,屬山門區大屋鄉,原名巖龍大隊變更為巖龍村;20001年調整鄉鎮行政區劃,屬大屋鄉;2016年合并建制村,沒有變動。 |
2016年5月原勒馬村與原荷木村合并為高峰村。 因地理位置故取名高峰。 |
2016年5月行政區劃改革原坪江村、原栗樹村、原大宇村三村合并,由于三村原都屬于86年改制而成的新峰大隊,故以新峰為合并后的村名。 |
2016年半江村與檀木村合并為青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