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齊析海陽縣置程鄉縣,至宋初設梅州500多年間,州、縣皆無城。 南漢乾和三年(945),于程鄉設敬州,領程鄉一縣。 北宋開寶四年(971)改稱梅州。 明代撤梅州復設程鄉縣,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為嘉應直隸嘉應州。 1912年,嘉應州改為梅縣,1937年,梅縣整編區鄉,縣城稱為梅城鎮。 1949年5月,梅縣解放后設置新政區時,縣城仍稱梅城,但政區則稱城內區。 1950年3月,復稱梅城鎮。 1958年9月至11月,實行公社化,梅城鎮改稱梅城衛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改名梅城人民公社。 1975年8月,梅城鎮改為梅州鎮,仍隸屬梅縣。 1978年12月,梅州鎮從梅縣分出,設立梅州市(縣級),隸屬梅縣地區。 1983年6月,梅縣和梅州市合并,設立梅縣市,同年9月改稱梅縣市。 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梅縣地區改設梅州市(地級),同年3月,撤銷梅縣市,恢復梅縣建置,原梅縣市的行政區域分設為梅縣和縣級梅江區,梅江區由原梅縣市城區5個辦事處(金山、東山、黃塘、五洲、江南)和城郊5個鄉鎮(城北、東郊、西郊鄉和長沙、三角鎮)組建而成,為梅州市直轄縣級區,隸屬梅州市。 |
南朝齊析海陽縣置程鄉縣。 南漢乾和三年(945),于程鄉設敬州,據北宋樂史《太平寰宇記》注:“敬州或作恭州,非恭州,乃宋避廟諱而稱。”恭州一稱由此而來。 北宋開寶四年(971),為避諱宋太祖趙匡胤的祖父趙敬之名諱而改稱為梅州,仍領程鄉縣。 明初廢州留縣。 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嘉應直隸州。 因境內有嘉應橋和產嘉應子(又稱梅子)得名。 宣統三年(1911)廢嘉應州,復置梅州。 1912年改梅州為梅縣。 1950年屬興梅專區。 1952年屬粵東行政公署。 1965年6月,興梅7縣從汕頭專區劃出,成立梅縣地區專員行署,梅縣隸屬梅縣專區管轄。 1978年12月,設置縣級梅州市。 1983年6月,梅州市(縣級)與梅縣合并,初期定名梅州市,10月改稱梅縣市。 1988年3月,梅縣市劃出附屬城部分地域建立梅江區,原梅縣市復名梅縣。 2013年10月18日,撤縣設區,設立梅州市梅縣區。 |
秦漢時,屬揭陽縣地。 東晉義熙九年(413)置義招縣,治今湖寮鎮,屬義安郡。 隋大業三年(607),易名萬川縣,以境內河川眾多而名,仍屬義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廢萬川入海陽縣(今潮州市)。 此后,歷宋、元及明前期,均為海陽縣光德鄉。 明成化十四年(1478)南部屬饒平縣。 明嘉靖五年(1526)析海陽、饒平2縣地置大埔縣,因治設大埔村(今茶陽鎮),故名,屬潮州府。 1914年屬潮循道。 1936年后屬廣東省第六行政督察區。 1947年屬第七行政督察區。 1949年5月14日大埔解放,屬廣東第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同年10月,廣東省設立興梅專屬,大埔屬興梅專區。 1952年屬粵東行政區。 1956年屬汕頭專區。 1958年12月撤銷豐順縣,部分區域劃歸大埔。 1961年恢復豐順縣,同年大埔縣治遷湖寮。 1965年改屬梅縣專區。 1983年屬梅縣地區。 1988年改屬梅州市。 |
春秋戰國時期豐順縣境為百越地。 秦屬南海郡揭陽縣。 趙佗自立為南越王以后,揭陽縣屬南越。 漢元鼎六年(前111),統一南越,豐順縣地仍屬南海郡揭陽縣。 三國時屬孫吳地。 晉咸和六年(331),揭陽隸屬東官郡。 隋開皇十一年(591),置潮州府。 唐天寶初年曾一度改潮州府為潮陽郡,乾元初復潮州府。 宋宣和三年(1121),割海陽縣部分地域重新設置揭陽縣,仍隸屬潮州。 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潮州府為潮州路,海陽、揭陽仍屬潮州。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為潮州府,管轄海陽、揭陽等縣。 崇禎初年設豐順營,置守備署于原通判城內。 清乾隆三年(1738),設豐順縣。 1914-1920年,屬潮循道。 1947年,屬廣東第七行政督察區。 1949年,屬興梅專區,遷治湯坑鎮。 1953年,屬粵東行政區。 1956年,屬汕頭專區。 1959年,撤縣,分屬揭陽、大埔縣。 1961年,復縣,仍屬汕頭專區。 1965年,屬梅縣專區。 1970年,屬梅縣地區。 1988年,改屬梅州市。 |
古為百越(粵)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屬南海郡龍川縣,漢因之。 東晉咸和六年(331),由東官郡興寧縣管轄。 南齊時屬東官郡齊昌縣。 梁陳間屬梁化郡興寧縣。 隋先后歸循州、龍川郡管轄。 唐貞觀元年(627),復屬興寧縣。 北宋熙寧四年(1071),置長樂縣,因南越王趙佗在華城塔崗獅雄山筑有“長樂臺”而得名。 清雍正十三年(1735),屬嘉應州。 1914年,因與福建省、湖北省長樂縣同名,遂改稱五華縣,屬潮循道。 1936年,屬廣東省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49年初,改屬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49年10月,屬興梅專區。 1952年,屬粵東行政區。 1956年,屬汕頭專區。 1965年6月,屬梅縣地區。 1988年1月,五華縣隸屬梅州市。 |
明朝嘉靖四十一年(1562)置平遠縣。 初隸江西贛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還江、閩原析地,重組平遠縣,改隸廣東潮州府。 崇禎七年(1634),平遠縣析地組建鎮平縣(今蕉嶺縣)。 至此,平遠縣疆土格局確定,歷時四百余年僅有三次小變動。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平遠縣改隸嘉應州。 1920年,平遠縣直屬于廣東省,接著改屬廣東東區綏靖公署,1936年8月,取消綏靖區,平原屬第六區。 1949年改屬廣東第九行政督察區。 1949年5月22日,平遠解放,是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隸屬興梅專員公署。 1952年6月,平遠、蕉嶺合署辦公。 1954年,平遠、蕉嶺恢復縣建制。 1956年,粵東行政公署被撤銷,分設惠陽、汕頭兩個專區,平遠屬汕頭專區。 1958年至1961年,平遠縣和興寧縣分縣,分治后縣治仍設在大柘。 1965年,改隸梅縣地區行政專員公署。 1983年,撤銷人民公社,復區、鄉、村制。 1986年,撤區建鎮。 全縣設5鎮11個鄉。 1988年,改隸梅州市。 1995年鄉改設鎮建制,全縣有16個鎮。 2003年,撤銷超竹、茅坪、黃畬三鎮,分別并入大柘、東石、仁居鎮。 2004年,撤銷壩頭鎮,并入大柘鎮。 |
蕉嶺縣舊稱鎮平縣。 春秋戰國時屬“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始皇發兵平南越,設南海郡,蕉嶺地屬南海郡龍川縣。 漢高后呂雉五年(前183),分龍川縣為龍川、揭陽兩縣,蕉嶺地屬揭陽縣。 三國吳(222-280),蕉嶺地屬東官郡,仍屬揭陽縣。 晉太康元年(280),改東官郡為義安郡,仍屬揭陽縣。 東晉咸和六年(331),蕉嶺地屬義安郡之海陽縣。 南朝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分海陽縣為海陽、程鄉兩縣,蕉嶺地屬程鄉縣。 南朝陳武帝永定元年(557),設潮州,以程鄉、海陽、潮陽屬之。 五代南漢乾和三年,置敬州,領程鄉縣。 宋太祖開寶四年(970年),改敬州為梅州,蕉嶺地屬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升梅州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廢梅州路,復稱程鄉縣,隸屬潮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平遠縣,隸潮州。 蕉嶺之置城地址古懷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屬平遠縣地。 明崇禎六年(1633),設置鎮平縣,隸屬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程鄉為嘉應州,領平遠、鎮平、興寧、長樂四縣。 清嘉慶十二年(1807),嘉應州為嘉應府。 清嘉慶十七年(1812),仍改為州,是為嘉應州鎮平縣。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后,廢嘉應州,鎮平縣隸屬廣東省直轄。 1914年,因河南省已先有“鎮平縣”,而更名為“蕉嶺縣”。 1949年5月14日,蕉嶺縣解放,6月,蕉嶺縣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隸屬興梅專區。 1952年,撤銷興梅專區,蕉嶺縣隸屬粵東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嶺與平遠合縣,稱蕉平縣。 1954年3月,蕉平分縣,仍稱蕉嶺縣。 1956年2月,成立汕頭專署,撤銷粵東行署。 蕉嶺縣改隸屬汕頭專區。 1958年12月,蕉嶺與梅縣合并,稱梅縣。 1961年3月,蕉梅分縣,恢復蕉嶺縣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縣專區從汕頭專區分出,成立梅縣地區,蕉嶺縣隸屬于梅縣地區。 1988年1月,撤銷梅縣地區,成立梅州市,蕉嶺縣隸屬梅州市管轄,一直沿用至今。 |
東晉咸和六年(331),分龍川縣部分區域置興寧縣。 南朝齊永明元年(483),劃興寧縣為興寧、齊昌兩縣。 南朝梁天監年間,撤銷齊昌與雷鄉兩縣建置,將齊昌全境及雷鄉東部地并入興寧縣。 唐武德五年(622),又析興寧縣復置齊昌縣,后齊昌縣又廢,其地并入興寧縣。 唐天授二年(691),從興寧劃出原雷鄉地復置雷鄉縣。 五代南漢乾亨元年(917),又析興寧縣,并在舊齊昌縣境地設置齊昌府,興寧為其屬縣。 宋開寶四年(971),降齊昌府為齊昌縣。 宋天禧三年(1019)撤銷齊昌縣,其地歸屬興寧縣。 宋熙寧四年(1071),從興寧劃出西南部地域設置長樂縣。 元初霍山境地劃給龍川縣。 明嘉靖時現羅浮鎮大信地并入平遠縣。 1951年7月,平遠縣的大信鄉和豐順縣的坪畬鄉劃入興寧。 1958年11月,平遠縣并入興寧縣。 1961年1月,興寧、平遠復原建置。 1994年6月,撤銷興寧縣,設立興寧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