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7000年前的新石器時期,雅魯河、綽爾河流域已有人類活動。
堯、舜時期,雅魯河、綽爾河流域均在古肅慎國內,其地為濊貊部余部夫余部所居。
春秋時期,扎蘭屯市境域內的雅魯河、綽爾河流域為東胡重要游獵地之一。
東漢末年,雅魯河、綽爾河流域處于鮮卑勢力東界之地。
東晉太元十一年(386年),雅魯河、綽爾河及阿倫河流域為夫余國勢力范圍之內,為勿吉國黑水部。
唐元和時期,雅魯河、綽爾河流域屬南室韋中的和解部和烏羅護部(即北魏烏羅侯)兩部的游獵之地。
五代十國時期,契丹皇族遙輦、迭刺二部長期居住在雅魯河、綽爾河、阿倫河流域,為契丹人活動中心。
遼天慶六年(1116年),遼在泰州(今黑龍江泰來縣塔子城)北設金山縣,后升為靜州。
為雅魯河、綽爾河流域,即今扎蘭屯市境域。
蒙古太祖九年(1214年),鐵木真對幾個立有戰功的弟弟和外戚家族進行分封,鐵木真幼弟帖木真·翰赤斤的封地在大興安嶺東西之地以及嫩江、松花江一帶,扎蘭屯市境域在其封地內。
明永樂六年(1408年),明王朝設立的阮里河(即雅魯河)衛,即設在今大興安嶺東麓雅魯河流域,同時在綽爾河流域設置了朵顏衛。
清順治時期,沙俄軍隊入侵黑龍江以北廣大地區,清王朝忙于平定關內反清叛亂,無力顧及邊疆防務,遂采取消極的內遷政策,將居住在這一邊區的鄂倫春、鄂溫克、達斡爾等族遷至黑龍江南岸居住,其中部分鄂倫春人、鄂溫克人被遷至雅魯河、綽爾河、濟沁河流域的原始森林中游獵,雅魯河、音河流域被編為“雅魯阿巴”,濟沁河流域被編為“濟沁阿巴”,綽爾河流域被編為“托信阿巴”。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今扎蘭屯市境歸黑龍江將軍管轄。
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王朝在3個“扎蘭”、5個“阿巴”的基礎上,建立布特哈八旗(即打牲八旗),嫩江流域的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人均編入八旗之內。
每旗十幾或二十幾佐不等,每佐設佐領1人,佐下設額兵催領(頭目)4人,正藍旗、鑲紅旗同駐雅魯河,正藍、鑲紅兩旗設扎蘭衙門,并派有“扎蘭章京”坐鎮今扎蘭屯,司掌正藍、鑲紅兩旗的軍事和行政事務,由布特哈總管衙門節制。
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清王朝裁撤布特哈總管,改升為布特哈副都統,仍隸屬黑龍江將軍管轄。
同年,扎蘭屯設立官莊,由扎蘭章京總領收容關內人口、屯田等事宜。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王朝裁撤布特哈副都統以嫩江為界,分設東、西兩路布特哈,各設總管1人,西路布特哈總管駐宜臥奇,分別掌管本路所轄各旗事宜,雅魯河流域屬西路布特哈。
每旗設佐領1人,扎蘭衙門廢止。
民國五年(1916年)3月1日,民國政府為管理自行流入的墾荒農民和發展招墾事業,黑龍江省在大興安嶺東麓濟沁河流域設置濟沁河稽墾局;同年7月1日,設置扎蘭屯稽墾局,同時設立輔佐稽墾局管理土地開放事務的佐治局。
民國十二年(1923年)3月,民國政府設立東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公署,掌管轄地內鐵路兩側附屬地行政事務。
民國十五年(1926年)2月2日,濟沁河、扎蘭屯兩稽墾局廢止,設立雅魯設治局,局址在今扎蘭屯,由黑龍江省委派設治員進行管理。
民國十八年(1929年)1月5日,民國政府黑龍江省行政公署將雅魯設治局改升為雅魯縣,隸屬黑龍江省管轄,為三等縣。
雅魯縣轄境東至阿倫河西岸與布西縣分界,南與景興縣、扎賚特旗分界,北至內興安嶺與呼倫貝爾的呼倫縣分界。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6月27日,偽滿洲國成立后,撤銷雅魯縣建制,將原雅魯縣行政區分設為布特哈左翼旗(駐地今扎蘭屯)、布特哈右翼旗(駐地博克圖)。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5月12日,布特哈左翼、右翼兩旗合并為布特哈旗,隸屬于興安東分省,偽旗公署設在今扎蘭屯。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偽滿洲國布特哈旗公署解體。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5月,布特哈旗政府組建后,隸屬于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納文慕仁盟(省)政府。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5月1日,布特哈旗歸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納文慕仁盟領導。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4月,改屬呼納盟政府。
1950年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將布特哈旗所轄的博克圖努克圖(雅魯、巴里木即巴林兩嘎查)劃歸喜桂圖旗(今牙克石市)管轄。
1953年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撤銷呼納盟,建立內蒙古自治區東部行政公署,布特哈旗直接隸屬于東部區行署。
1954年4月,東部區行署撤銷,將原呼納盟、興安盟合并為呼倫貝爾盟,布特哈旗隸屬呼倫貝爾盟。
1969年8月1日,布特哈旗隨呼倫貝爾盟劃歸黑龍江省。
1979年7月1日,布特哈旗隨呼倫貝爾盟復歸內蒙古自治區。
1983年10月10日,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布特哈旗,在原行政區內設立扎蘭屯市(縣級)。
1984年1月1日,正式實行市建制。
2001年10月10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呼倫貝爾盟,設立地級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隸屬呼倫貝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