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十六年(1537),三邊總制尚書劉天和棄內邊不守,沿紅柳溝至鳴沙另筑長城(實為塹墻)一百零八里五分,同時在今紅寺堡鎮團結村筑新紅寺堡。
嘉靖四十年(1561)毀于地震,但紅寺堡地名留存至當代。
1999年1月,中共紅寺堡開發區工委正式掛牌成立。
2002年10月,紅寺堡開發區劃歸吳忠市。
2005年,將原來的94個行政村合并為42個。
2009年9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紅寺堡區,以吳忠市紅寺堡鎮、太陽山鎮、大河鄉、南川鄉的行政區域為紅寺堡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紅寺堡鎮,屬吳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