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9月,互助土族自治縣轄5個區,丹麻由第五區轄管。
1951年1月,互助土族自治縣將原5個區劃分為8個區,丹麻劃入第7區。
1952年,互助土族自治縣又劃分為12個區,丹麻劃入第7區。
1955年2月,第7區更名為丹麻區。
1956年10月18日,成立丹麻鄉。
1958年,丹麻、黑鼻、陳伯、賀爾鄉合并為哈拉直溝鄉。
1958年8月30日,將哈拉直溝鄉改為哈拉直溝公社。
1961年8月,由于哈拉直溝公社下半部劃入西寧,丹麻劃入東源公社。
1961年7月30日,東源公社分設為丹麻、五十公社。
1983年4月,丹麻公社改稱丹麻鄉。
2001年5月,丹麻鄉改為丹麻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