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山夏為九夷,商稱人方,西周為紀鄣,春秋諸候爭霸,嵐山先后屬齊、越、楚、秦、漢直至唐朝歸瑯琊郡莒州。
宋元時界牌嶺以北屬日照縣,以南歸江南淮安府。
明初,建安東衛,設左、右、中、前、后五所,獨立于郡縣之外,軍隊屬兵部,由山東都指揮使司直轄,而衛地仍屬淮安。
清乾隆七年(1742年)撤安東衛并入日照縣,嵐山全境屬日照縣。
中華民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沿之。
1992年6月,日照市人民政府設嵐山開發區,1993年7月,設日照市人民政府嵐山辦事處,轄嵐山頭街道辦事處、汾水鎮、碑廓鎮、虎山鎮、前三島鄉5個鄉鎮(街道),166個行政村。
2004年9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日照市嵐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