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鎮現境原屬沂水縣轄。
1942年,建人民政權,大部分屬沂東縣永太區,轄47個自然村。
1949年7月,沂東縣撤消,永太區劃入沂南縣,改稱十四區。
1950年春,設永太、雙汪、石泉、榆林、辛集、彭家莊、涌泉七個鄉共轄48個行政村。
1954年春,十四區撤,辛集、彭家莊、涌泉三鄉劃屬河陽區,永太、雙汪、石泉三鄉劃屬寨西區,榆林鄉劃屬蘇村區。
1958年3月,撤區設鄉,河陽區的小徐疃等村,蒲汪區的張家營、田家營、翁家營、后坡、東坡、西坡等村及現境大部分村莊合成辛集鄉,同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11月沂南縣撤消,辛集公社劃屬沂水縣。
1959年春,辛集、庫溝、蒲汪三社合為庫溝公社。
1960年9月庫溝公社撤消,分為辛集、蒲汪兩公社。
1961年秋,沂南縣恢復,辛集公社復歸沂南縣,改稱辛集區,將小徐疃劃歸河陽區。
1968年,改為公社。
1968年4月,成立辛集區革命委員會。
1968年8月,辛集區改稱辛集公社,革命委員會駐地辛集。
1981年12月,選舉產生了本屆公社管委會,駐地辛集。
1984年6月,辛集公社改建辛集區。
1985年9月,撤消辛集區,建立辛集鄉,同時在辛集東北部、蒲汪西北部成立庫溝鄉,駐地庫溝。
1994年11月,經山東省政府批準,撤消辛集鄉建制,設立辛集鎮。
2001年辛集、庫溝合并為現辛集鎮,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