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十年(1671),因賑災設南翔廠。
道光三年(1823)南翔廠析出真圣堂、封浜、陳店、江橋4廠。
宣統元年(1909)改成南翔鄉。
民國三年(1914)改成嘉定縣第十鄉。
民國十七年(1928)改槎南市,其時已有南翔鎮建制。
翌年改成嘉定縣第二區,分設南翔鎮、南翔鄉。
民國二十七年(1938)復名第十鄉。
民國三十五年(1946)8月稱南翔鎮。
1949年5月14日南翔解放,16日集鎮設南翔市人民政府,農村設嘉定縣第一鄉鎮聯合辦事處。
10月,撤銷第一鄉鎮聯合辦事處,建立紀王區人民政府。
1950年6月13日與南翔市合并,改設南翔區人民政府,下設13個鄉人民政府和南翔鎮公所。
同年11月,南翔鎮劃為縣屬鎮,設南翔鎮人民政府,之后分別改為鎮人民委員會、鎮革命委員會。
1952年10月,南翔區人民政府改為南翔區公所。
1957年1月,南翔區公所改為南翔鄉人民委員會,南翔一直屬江蘇省嘉定縣管轄。
1958年,嘉定縣由江蘇省劃為上海市。
同年9月27日,由南翔鄉和紀王鄉吳淞江以北地區合并建立南翔人民公社,總面積68.24平方千米(包括鎮區)。
1959年5月27日,將滬寧線西南部劃出另建封浜人民公社,并改稱南翔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3年4月,南翔人民公社與南翔鎮合并,成立南翔鎮人民政府。
1992年10月,嘉定撤縣建區,南翔鎮屬上海市嘉定區,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