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屬小水里;民國時期至1957年,屬第一區(駐城關)南王中編村管轄;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水峪管理區;1961年為水峪人民公社水峪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水峪人民公社改為水峪鄉,水峪生產大隊改為水峪村民委員會;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水峪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