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屬西區九局。
民國時期屬四區。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仍實行民國區村制。
全縣設6個區,71個行政村,馱澗成為行政村隸屬于第六區。
1952年,增設第七區(張馬),含馱澗行政村。
1953年5月劃鄉,改行政村為鄉建制,全縣6個區改為7個區,轄71個行政村,劃為65個鄉,成為馱澗鄉。
1955年撤區,馱澗鄉直屬縣,全縣劃為62個鄉。
1958年11月,鄉寧縣與吉縣合并,稱鄉吉縣。
1959年1月,增設寬井人民公社,轄馱澗鄉,3月鄉改成馱澗管理區。
1961年4月,鄉寧、吉縣分置,全縣共有16個人民公社,成為譚坪人民公社馱澗生產大隊。
1984年7月,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鎮),成為譚坪鄉馱澗村民委員會。
2001年3月,撤并鄉鎮,譚坪鄉、棗嶺鄉合并稱棗嶺鄉,成為棗嶺鄉馱澗村民委員會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