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富順降州為縣,設置新羅鹽課司,管富榮鹽場。
清世宗雍正八年(1730),富順縣官署在自流井設縣丞,管理鹽務,隸屬縣丞所轄。
民國元年(1912),成立自貢地方議事會行使地方行政權利。
1938年經四川省政府批準,成立自貢市政籌備處。
1939年,成立自貢市。
1941年大墳堡改為大文堡。
1944年由新垱鎮(大文)改為自貢市第六區。
1950年由第六、七、九區合并為第三區。
1953年改稱大墳堡區。
1955年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將大墳堡改稱大安區。
1957年合入自流井區。
1959年成立大安區人民公社(區級),直屬自貢市。
1961年恢復大安區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