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世紀中葉,吐蕃陷入分裂割據,巴青地方由當地頭人尊多尼瑪竹扎管理。
阿里地區的瓊布族遷至巴青區,瓊布族崛起,形成藏北“四大部落”之一。
13世紀,巴青屬元朝皇帝冊封的霍爾王轄地,成為霍爾三十九族部落之一。
霍爾王住巴青,使該地成為霍爾三十九族的統治中心。
約在元至元十七年(1280),元廷從區域上將巴青劃入“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明崇禎十五年(1642),噶丹頗章政權建立后,巴青歸固始汗氏族統治。
清乾隆十五年(1751),清廷平息珠爾默特那木扎勒之亂后,將巴青在內的三十九族地區劃為駐藏大臣衙門直接管轄。
清宣統三年(1911),巴青等三十九族地區由西藏地方政府接管。
1916年,西藏地方政府設置三十九族地區總管,總管府設在丁青。
1941年,西藏地方政府撤銷“霍爾基巧”,巴青歸“羌基巧”管轄。
1951年8月,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第一辦事處成立,巴青宗隸屬其管轄。
1960年1月,經國務院正式批準,撤銷巴青宗,設立巴青縣。
2017年7月,國務院下達《關于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那曲地區設立地級那曲市的批復》(國函〔2017〕109號),巴青縣屬那曲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