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時期察隅地方屬于弱水西悉董王轄區。
元代察隅地方屬于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轄區。
元末明初察隅屬朵甘衛統轄,后改衛為行都指揮使司。
明崇禎十五年(1642),噶丹頗章政權在現察隅縣境內設桑昂曲宗、雜瑜宗。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將兩地劃歸昌都帕巴拉呼圖克圖。
雍正三年(1725),雍正帝批準,將桑昂曲、雜瑜地方劃歸西藏地方政府管轄。
宣統三年(1911),在康區實行改土歸流,將桑昂曲宗改為科麥縣,設治委員;改雜瑜宗為察隅縣,設治委員。
1912年,將科麥縣、察隅縣劃歸昌都府。
1914年,英帝國主義分子麥克馬洪、柏爾等人,背著中國中央政府,勾結藏獨分裂勢力,秘密炮制了非法的麥克馬洪線,將下察隅地方劃入英屬印度。
1928年,民國政府將2縣劃歸西康政務委員會。
1932年,西藏地方政府根據與西康政務委員會的協議,在察隅境內設桑昂曲宗。
1939年1月,設立西康省,科麥、察隅縣劃歸西康省。
1950年10月,昌都解放,桑昂曲宗隸屬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管轄。
1959年12月,桑昂曲縣人民政府成立。
1960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桑昂曲宗,設立桑昂曲縣,隸屬昌都專區。
1966年2月,桑昂曲縣更名為察隅縣。
1983年10月,恢復林芝地區,察隅縣劃歸林芝地區。
2015年3月,撤銷林芝地區,設立地級林芝市,察隅縣隸屬林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