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設巴結、足木(角木)2個鄉。
1960年,設八一區,轄公仲、巴結、足木(角木)、八一、久巴5個鄉。
1970年,八一區所轄鄉改為人民公社。
1973年,八一區分設為八一鎮(區級)、八一區。
八一鎮(區級)轄八一、角木(足木)、久巴3個人民公社;八一區轄公仲、巴結2個人民公社。
1984年人民公社復鄉。
1988年4月撤區設鎮,撤銷八一區,保留八一鎮。
將原八一區所轄的夏仲(公仲)鄉、巴結鄉和原八一鎮所轄的八一鄉、覺木鄉、久巴鄉合并,設置八一鎮,屬林芝縣管轄。
2015年3月,撤銷林芝縣設立縣級巴宜區,八一鎮直屬巴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