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禎十五年(1642),噶丹頗章政權在申扎設立“那倉宗”尼瑪地方,屬“那倉宗”管轄。
清咸豐年間(1856),西藏地方政府將那倉宗更名為申扎宗,尼瑪地方屬申扎宗轄區。
1959年,設申扎縣,1976年前,現尼瑪縣所屬地為申扎縣管轄。
1976年12月,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設立申扎縣西五區辦事處,為申扎縣辦事機構。
西藏自治區黨委根據1978年《憲法》第34條關于“地區設立行政公署”的規定,撤銷“那曲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那曲地區行政公署”。
同年1月,申扎縣西五區辦事處改稱“文布辦事處”,為獨立的那曲行政公署派出機構,轄申扎縣西五區時期的5個區,22個鄉。
1983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將文部、雙湖兩個辦事處合并成立尼瑪縣,隸屬那曲地區。
后因尼瑪縣并末成立,其轄區仍為文部、雙湖兩個辦事處,直至1993年8月尼瑪縣才正式對外宣布成立。
2017年7月,國務院下達《關于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那曲地區設立地級那曲市的批復》(國函〔2017〕109號)同意撤銷那曲地區,設立地級那曲市,尼瑪縣屬那曲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