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期建村,為耿馬土司直屬地,設陶孟管理,1940年屬宣化鎮(悉尼大寨)。
在1955年10月耿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縣,所下設的5個區58個鄉編制中,勐簡村屬58個鄉之一,隸屬耿宣區。
1969年4月區、鄉、合作社改為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耿宣區改稱為紅衛公社,勐簡鄉改稱為勐簡大隊,隸屬紅衛公社。
1972年6月對部分公社進行調整,把紅衛公社劃分為賀派、大寨等3個公社,耿馬梁子以西的勐簡、大寨、班望、迎門寨4個大隊隸屬大寨公社所轄。
1984年2月至5月,實行農村政社合一體制改革,設區建鄉,政社分設,公社改區,大隊改鄉,生產隊改合作社。
大寨公社改稱為勐簡區,勐簡大隊改稱為勐簡鄉,隸屬勐簡區。
1988年1月至4月,實行區鄉體制改革,區改鄉(鎮),鄉改村公所;勐簡區改稱為勐簡鄉;勐簡鄉改稱為勐簡村辦事處,隸屬勐簡鄉。
2000年實行村級體制改革,村公所(辦事處)改為村民委員會,勐簡村公所改稱為勐簡村民委員會至今,隸屬勐簡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