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馬草地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
1938年)改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三保之瓦窯場、大麥地、馬草地、羊鼻子4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大村頭鄉,鄉政權駐大村頭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大村頭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
1961年4月歸屬拉馬登人民公社,為大村頭管理區。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大村頭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大村頭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大村頭大隊。
1972年從大村頭大隊劃出西部區域單獨組建大村頭大隊,大隊部駐大村頭村。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大村頭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大村頭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大村頭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沿用至今。